2019年江蘇太倉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專技人員141人簡章
2019年太倉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批準,太倉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141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19年太倉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中國太倉政府網站(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8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以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以大專學歷報考的人員限蘇州戶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
7.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8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往屆畢業生除2017、2018年外,其它考生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照片證件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不受理網下現場報名。
1.報名網址:中國太倉網(www.taicang.gov.cn)。
2.報名、照片資料上傳時間:2019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網上報名須上傳的證件資料圖片或電子掃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證;⑵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上傳《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生源戶籍證明(家庭戶口簿);其他人員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簿);⑶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照片要求:個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5K。
上傳圖片或電子掃描件(照片)要求: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格式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4月16日9︰00-4月19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過相近專業通道報名的,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4月16日16︰00-4月19日19︰00。)
4.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9︰00-16︰00。
四、相關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崗位開考比例見《崗位簡介表》。報名、資格初審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19年4月23日9︰00-12︰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4.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進入筆試、面試、體檢等各個招考環節的考生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面試通知》、《體檢通知》等,逾期作放棄處理。
6.在職人員和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往屆畢業生的戶籍以2019年4月18日戶籍所在地為準,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生源戶籍所在地為準。
五、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由報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于2019年4月24日9︰00-4月25日16︰00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考試內容為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筆試成績將在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中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經筆試成績查詢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有關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地點: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科(太倉市行政中心6號樓9樓6B0907室)。
3.資格復審程序:資格復審時,考生根據崗位招聘條件,提供所有網上報名時所上傳的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中公布。
5.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⑵其他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家庭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戶籍、職稱、英語、計算機等資格須于2019年4月18日前取得。
⑶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太倉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和工作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太倉市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⑷留學回國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⑸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七、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打印《面試通知》的時間在資格復審后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以《體檢通知》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九、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十、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中國太倉網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市監委第八派駐紀檢監察組 0512—53531176,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二、本簡章由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53520153、53890607)。
太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