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音樂學院招聘碩士崗位7人公告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音樂學院于1958年10月建院,是培養藝術創作、表演、音樂理論研究的音樂藝術類專門人才的高等藝術院校,發展和繁榮音樂文化事業,為兩個文明建設做貢獻是學院的辦學宗旨。畢業生中許多人已成為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優秀音樂教師和管理骨干,其中有多人次在國際音樂比賽中獲獎,有大量的已畢業或在校的學生在國內各種比賽中獲獎,他們為音樂事業的繁榮與發展做出了可喜的貢獻。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音樂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tjcm.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音樂學院2019年第一批公開招聘計劃》(見附件)。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7.崗位所要求的學歷為全日制學歷,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符合辦理調入手續;
9.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成績發布
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環節,由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試網和相關網站發布的招考公告為準)。
考試成績總分100分,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偝煽儗⒂?019年7月3日在人才考評中心報名網站和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tjcm.edu.cn)發布。
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均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結果進行排序,考察結果第一名進入下一環節。
(二)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費用自理。未經我院同意,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應聘者不予錄用。
(四)公示與聘用
我院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我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相應手續,未經我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4160045 聯系人:郭老師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4160024 聯系人: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