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徐州豐縣總工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7人公告
2019年豐縣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
為了進一步充實豐縣各鎮(街道)、開發區工會工作隊伍,加強基層工會建設,根據徐州市總工會徐工辦〔2019〕27號《關于公開招考徐州市工會社會化工作者的通知》要求,豐縣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化工作者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專業不限,戶籍不限。
(六)責任心強,熱愛工會工作,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七)熟悉電腦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具備工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19屆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http://www.xzzp.org/fx.html);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
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4月15日9:00-1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4月15日9:00-20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和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9年4月15日9:00-22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9年4月15日9:00-23日16: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內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辦理減免報名筆試費手續)。繳費方式:應聘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用100元。
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考試費用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相關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人事考試中心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名信息中須提供真實有效的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3.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4月25日9:00—26日17:00,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載打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6-89215108。
三、考試方式、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由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實施。
1. 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工會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卷面滿分100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以及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應聘人員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均在上述網站一并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1)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上打印)、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2)往屆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需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名次靠前的筆試合格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通暢,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人員,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收取面試費100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上公布。 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個人中心打印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
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上公布。
(四) 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普通公務員招錄體檢相關標準執行。
考察政審工作由豐縣總工會參照相關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聘用審批完成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豐縣總工會審核后,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豐縣總工會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均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豐縣總工會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按照合同進行管理。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不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5倍(含企業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工作期間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和帶薪年休假。
2. 實行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凡考核不合格或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的不再聘用,解除勞動合同。
3.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滿之日起1個月內自行負責解除,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人員“進口”關。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豐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化工作者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考公告”欄、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板塊以及徐州人力資源招聘網“豐縣板塊”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 0516—89215108
豐縣總工會 0516—89223360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