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曲靖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91人公告
來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19-04-08 08:44:37
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宣威市委組織部 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的通知》(宣辦發〔2014〕65號)和《中共宣威市委組織部 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編制外聘用人員業務辦理程序的通知》(宣辦發〔2016〕68號)文件精神,結合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91名,現將宣威市衛生健康局所屬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及招聘信息的發布
(一)擬計劃公開招聘9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宣威市衛生健康局所屬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計劃表》。
(二)本次實施方案、招聘計劃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xw.gov.cn/)(以下簡稱“規定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曾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4.錄用時未取得畢業證及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書的人員;
5.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試用期內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編制外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本次編制外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規定時間外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新院門診九樓會議室
(二)報考比例及年齡條件
1、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報名材料的人員不能進行報名。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若達不到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崗位,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4月18日(含)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18日(含)及以后出生)。
(三)報名
現場領取報名表,填寫個人信息,必須按要求的格式如實填寫。在填寫所學專業時須詳細寫明《畢業證書》上所載的專業名稱全稱。報考人員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連接詞互換,或多、少一個“學”字、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但專業名稱中連接詞增減不視為同一專業,如“計算機與信息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不能視為同一專業。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若報名信息與所持證件資料不相符合的,則屬填報虛假信息,將取消報考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資格審查及所需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到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時間和環節查出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應報考資格和錄(聘)用資格。
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按照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辭職(退)證明書》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曾經有過就業經歷的人員提供)、考生誠信承諾書(在報名現場領取填寫)、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報考須原單位同意。
涉及提供相關證明(書)材料的報考人員,出具證明(書)的落款時間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
崗位要求具有的畢業證書、身份證及其他崗位要求持有的相關證書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書等證件的考生(含學校原因未能及時發放相關證件情況),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等各類證書的復印件(由學校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學校公章),由報考人員寫出保證書說明其理由,保證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所缺證件原件,不能提供所缺原件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取消錄用資格。
(五)交費
1、交費實行現場交費,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才能進行交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所交報名考試費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若因報考人員個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而通過報名交費的,一律不予退費。
交費時間: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規定時間外不再受理)。
2、報名結束后,無人報考、不符合開考條件、降低開考比例、遞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等崗位在規定網站上公告。
(六)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考生,須于2019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人事科(新醫院門診8樓)領取準考證(規定時間外不再受理)。
六、筆試
(一)筆試科目、分值和權重
筆試試題為專業知識(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命題參照現行大中專院校教材;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2面試比例要求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考務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由宣威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筆試的命題、試卷印制、閱卷等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招聘領導小組從宣威市衛生健康局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封閉完成。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及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需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進入考場,筆試成績公告等詳見規定網站,筆試成績僅限2019年度有效。
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宣威市衛生健康局辦公室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七、面試
(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工作在宣威市衛生健康局的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面試嚴格按照1:2的比例進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為60分,未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二)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向面試組織者提交《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考試,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由于考生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崗位,可按規定遞補一次,若遞補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則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面試期間,面試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規定網站”公布的面試方案或面試通知。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則重新組織該崗位綜合成績并列人員進行面試,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須在“規定網站”公布。
八、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面試合格的人員按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孕產婦在孕產期可以申請延期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結果須附胸片及結論。醫院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主管部門組織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體檢不合格者不錄用。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
(二)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由宣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和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對報考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情況、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和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情況進行政審和全面考察,提交有兩人以上考察組成員簽字認可的書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按比例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在“規定網站”公告崗位變動情況。
九、公示和錄(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后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在規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錄(聘)用手續。被錄(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人事科報到,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納入醫院編制外人員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宜錄(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本次錄(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和監督
宣威市紀檢監察部門、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衛生主管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負責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督。
(一)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宣威市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從嚴處罰。
十一、聯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宣威市第一人民醫院人事科7817988
監督電話:宣威市紀委駐衛生健康局紀檢組7206828
宣威市衛生健康局
2019年4月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