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招聘公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簡稱“金融所”)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研究金融改革和發展中重要的理論和政策問題;突出研究金融領域中具有宏觀性、戰略性、政策性和預見性的問題,直接為中央、國務院決策服務。因研究工作需要,2019年金融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經濟學或金融學博士。
(二)招聘崗位
綜合研究崗2人。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過硬,品德優良,遵紀守法,有健康積極的人生觀,具備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在政府機關和國家級研究機構有相關政策研究經驗或較長實習經歷者優先;
3.外語熟練,能夠獨立開展國際學術交流;
4.身體健康;
5.應屆畢業生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
二、報名辦法
有意者請填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開招聘報名表》,將近期發表的代表作2篇、個人簡歷、身份證及學歷、獎勵等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等材料,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報送金融所,(所寄應聘資料恕不奉還,謝絕來訪)。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225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辦公室收,郵編:100010(請在郵寄信件左上角注明“應聘”字樣);
E-mail:jrs@drc.gov.cn(請按“姓名+最終學校學歷專業”的格式命名郵件標題);
報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資格審查后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符合條件人員參加考試,未通過者不再通知。
三、考試考察形式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參加統一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及論文評價,均采取100分制。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40%,論文成績占20%。
(一)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開展政策研究必備的政治素養、研究水平及工作能力。時間3小時。筆試成績前10名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職責必備的政治、業務基本素質和溝通能力等。時間30分鐘。
(三)論文評價主要是對應聘人員提交的代表作進行專家評價,重點考察理論水平和研究能力。
(四)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考察內容包括:研究能力、外語能力和身體狀況。
根據考察情況最終確認聘用人員。
四、公示
對聘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員在金融所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金融研究所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相應待遇。
附件下載:
附件2: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開招聘報名表.docx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