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惠州市博羅縣各鄉鎮衛生院招聘醫務人員55人公告
來源:博羅縣衛生健康局
2019-04-09 09:11:20
惠州市博羅縣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前往肇慶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現場招聘醫務人員公告
為解決我縣基層衛生院人才緊缺,改善我縣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提高衛生專業技術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的規定,經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羅縣衛生健康局研究,前往肇慶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全日制醫學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及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共55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考核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1.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及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
2.專業及人數:臨床醫學45名;
醫學影像10名
三、薪酬待遇
1. 應聘人員錄用后由縣衛健局根據各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需求統籌安排。
2.錄用人員為我縣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工作人員,財政全額供給,薪酬待遇按我縣各鄉鎮醫務人員標準發放。錄用人員聘用后三年內須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若三年內仍未能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3.錄用人員必須簽訂協議在我縣服務滿8周年以上(不含規培年限)。
4.聘用期間要服從工作安排,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服務不滿8年的,須賠償違約金3萬元,方可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招聘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如取得主治醫師資格證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7.畢業3年及以上的報考人員要求具有相應專業資格證。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27日;上午8:30-11:00,報名地點為肇慶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正反雙面打印)一式1份;
2.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相應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審核后退回)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
4.2019年應屆畢業生(含2017、2018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暫緩就業協議書。
5.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崗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報名時應憑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否則視為放棄加分。
3.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4.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三)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是專業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9年4月27日12:00-13:00(如有變動以現場通知為準)。
2.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1:3比例確定招聘崗位面試人選,如果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應聘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內容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臨床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問題處理與解決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表風度進行考察。應聘人員面試完畢后當場公布成績。 面試人選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招聘單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排名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與縣衛健局當場簽定就業協議。若擬聘人員違約,需繳交違約金5000元方可解除就業協議及退回就業協議書。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政審考察。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政審考察。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與聘用
1.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羅縣衛生健康局或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應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4.擬聘用人員報到時間另行通知,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到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
六、其他
1.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2.本方案由博羅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
博羅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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