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招聘應屆生公告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2019年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公告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從事應用法學和審判理論研究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編發《中國應用法學》雜志,并承擔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秘書處的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2019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高校應屆畢業生。具體事項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
(六)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公職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范圍
招聘對象須為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非定向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隊院校、兩年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畢業時須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為報考者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對應專業。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讀高校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學生。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報名方式:請符合條件者通過電子郵箱發送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同時郵寄書面材料。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10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或統招統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籍證明復印件各2份;
3.已公開發表的論文(復印件)或者專著;
4.二寸彩色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通過電話形式告知考生。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始前視情況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崗位招聘條件的,可申請調劑。
(三)筆試。筆試地點及時間將于報名截止后一周內通知。參加筆試時應攜帶身份證、學生證。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5: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數與聘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由高到低的順序,各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到考生所在學校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中國法院網、中國應用法學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有關反映的,按有關規定調查核實并做出處理。
(七)聘用。公示期滿無問題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等教育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進行審核,如有特殊情況,請主動聯系招聘部門進行說明。
(二)公開招聘期間,報考者應按要求填寫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本次公開招聘年齡計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花市大街9號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郵政編碼:100062
監督電話:010-67556370
聯系電話:010-67555929
傳 真:010-67107840
郵箱郵箱:fyszhs2019@163.com
聯 系 人:李 晶
七、紀律要求
(一)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詳細、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進行處理。
附件下載:
1.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2019年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表.doc
2.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2019年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一覽表.doc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