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夏大學招聘115人公告
寧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寧夏大學是教育部與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部區合建”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坐落在歷史悠久、風光秀麗的塞上歷史文化名城銀川市。校園占地面積2938畝,教學實驗農場1890畝。
在校教職工2627人,教師隊伍中,有“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2人,“萬人計劃”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1人、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7人,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8人。
現有78個本科專業。1個國家“一流學科”建設學科、1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8個自治區重點學科,8個“十三五”自治區優勢特色學科、8個“十三五”自治區重點學科。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建有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32個。教育部“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創新團隊2個,自治區級創新團隊18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自治區院士工作站12個。
面向未來,學校將進一步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爭創一流、依法治校和綜合改革”的原則,努力把寧夏大學建設成為“區域特色鮮明、服務地方能力突出、西部一流的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
期待您的加入,共同見證寧夏大學的發展。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詳見《寧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一)招聘范圍。
采取公開報名方式,招聘區外高水平大學、科研機構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區內外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專職輔導員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4月9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9日以后出生)。有特殊需求的,年齡以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為準;
5.符合《寧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7.寧夏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現役軍人;
9.新招(錄)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寧夏大學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xu.edu.cn)發布招聘公告,在區外部分高水平大學、科研機構招生就業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應聘者登錄寧夏大學網上招聘系統(http://rczp.nxu.edu.cn/zpsys),注冊成功后按要求提交應聘材料。
(1)應聘專職輔導員及碩士教師崗位者選擇“2019年公開招聘計劃(碩士)”。
(2)應聘博士教學科研崗位者選擇“2019年公開招聘計劃(博士)”。
2.報名時間。
(1)應聘專職輔導員及碩士教師崗位,報名時間為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報名。
(2)博士崗位全年招聘,集中報名時間為:上半年4月9日至4月30日,下半年9月2日至9月30日。
3.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
(2)填寫應聘信息。應聘者應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證書、證明等),按要求上傳電子影印件。
(三)資格初審。
1.博士等高層次人才應聘者的資格初審由各用人單位負責。
2.專職輔導員及碩士教師崗位應聘者的資格初審由人事處負責。
3.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同時將相關信息納入個人誠信記錄。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筆試。
1.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重點考察履行崗位工作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及能力。
2.其他崗位原則上免筆試,應聘人數多的崗位,可通過增加筆試的方式確定面試人選。
3.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結束后,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聘名額與筆試成績,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專職輔導員按男女性別分別確定)。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
5.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2日后在寧夏大學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五)資格復審。
1.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學校紀檢委(監察審計處)全程監督,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者在資格復審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公開發表論文以及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應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留學人員須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博士研究生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4.資格復審時要填寫《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學校人事處各留存一份。
5.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大學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面試。
1.制訂面試方案。面試方案提前兩周報經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2.面試的方式由各用人單位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3.面試需提前一周,通過在寧夏大學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對采取專業能力測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才藝展示、實際操作等形式面試的須明確告知應聘者,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4.面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七)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不參加筆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或進行面試加試確定。
(八)體檢。
1.體檢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6.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九)考察。
1.對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記錄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報考相關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進入寧夏大學工作的情形,經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可取消招聘資格。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5.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應聘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由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人事人才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并在寧夏大學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2.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編制、檔案移交、工資、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
3.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對整個招聘工作結束后(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正式批復為準),因已被錄用人員放棄或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取消招聘資格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補錄。
(四)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節,須在校紀檢委(監察審計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
(五)對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惡意報考等行為,以及考前無故放棄(不參加)面試、招聘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報到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要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六)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六、聯系方式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0951-2061065
舉報電話:0951-2061977
辦公地點: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寧夏大學賀蘭山校區德勤樓913室。
附件1:寧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x
寧夏大學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