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選聘公告
恩施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恩施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為本次州級機構改革新成立的州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現無工作人員。因要迅速組建駐村尖刀班、籌備第六屆硒博會等相關工作,需盡快從州直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7名,現將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聘范圍:
面向州直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含自收自支人員、工勤人員)公開選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選聘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級職稱的涉硒專業技術人才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4.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兩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起算起);
6.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或服務基層未滿規定的服務年限的,以及對交流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新錄(聘)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8.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9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下午17:30。
(二)報名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符合選聘條件的報考者個人申請,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應聘者應填寫《恩施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發送至郵箱:1023267569@qq.com。
應聘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選聘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涉硒相關知識等。
時間:2019年4月15日下午15:00-17:00,地點: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會議室(恩施市金龍大道企業服務中心5樓)。
報名人數未達到選聘崗位計劃人數3:1的,按管理權限報批后,可降低開考比例。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組織實施。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時間:2019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地點: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會議室。
五、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考核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核人數與選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由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黨組研究是否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二)體檢。按照有關要求組織擬選聘人員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由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黨組研究是否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根據選聘考試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召開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研究,按1:1的比例確定擬選聘對象。擬聘對象在本公告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經查實不影響選聘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辦公室0718-8262985
附件:恩施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恩施州硒資源保護與開發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