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招聘高層次人才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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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www.njifdc.org.cn)等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15日至5月5日,0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直接將個人簡歷等應聘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黨辦)信箱。
郵箱:njsyjyzp2019@163.com
3、報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
(2)個人詳細簡歷;
(3)本人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4)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掃描件);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6)外語、計算機等資格證書(掃描件);
(7)獲獎證書(掃描件);
(8)論文目錄、科研成果(掃描件)。
應屆畢業生只需提供以上(1)(2)(3)(6)(7)(8)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推薦表(掃描件)。
4、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推薦表)一致。
(2)報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評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網上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收到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初審通過者在收到短信或電話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項原件和復印件到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黨辦)(南京市江寧區文芳路199號2號樓2409室)進行資格復審,審核后當場將原件返還,復印件留存,審核結果將在報名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本人。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綜合考評,參加考評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上公布。考評具體時間、地點以招聘單位短信及電話通知為準,請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招聘單位成立綜合考評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采取面試和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和技能操作均為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
1、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成績合格者進入技能操作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2、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采用現場實驗的方式,主要測試試驗操作水平,成績次日通知考生。
3、成績計算
綜合考評按照面試占60%,技能操作占40%計算總成績。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上發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考評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省委組織部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五、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黨辦):025-89636110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25-84648975
附件1、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