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紅河石屏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5人公告
來源:石屏縣人民政府
2019-04-23 08: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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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縣衛生健康局關于石屏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切實加強衛生監督協管隊伍,提高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衛生部《關于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監督發〔2011〕82號)、《紅河州衛生局 紅河州財政局關于印發紅河州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紅衛發〔2013〕86號),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崗位: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
(二)招聘人數:5名。男性,優先錄取具有法律、醫藥衛生類相關專業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無不良嗜好,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任何不良品行記錄。
(二)年齡在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良好思想品質、職業道德和組織協調與溝通能力,熱愛衛生監督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身體健康,服從安排,基本掌握WPS辦公軟件應用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能勝任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五)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在此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4.法律規定不得招考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崗位職責
服從石屏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助衛生監督員對轄區內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醫療機構、傳染病監督的綜合巡查摸底及日常監督,計劃生育相關信息報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巡查、信息收集報告和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咨詢、指導等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及時發現各類無證經營行為,并進行勸阻告知,為其提供辦證指導,完成單位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4日 (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2.報名地點:石屏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辦公室(石屏縣匯源路延長線衛計大樓二樓)。聯系人:解春梅、倪建梅;聯系電話:0873-4843435。
3.報名方式:由應聘人本人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失業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
(二)考試
1.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采取閉卷考試,筆試成績60分以上進入面試,考試總分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總成績擇優錄取。
2.筆試內容: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3.報考人數少于招考人數,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
4.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有關要求
(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合格者(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經公示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二)被聘用人員與石屏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簽訂編外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為一年(不含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三)相關待遇:聘用人員屬臨時協管員,實行合同制,試用期工資標準每月2200元+出差補貼,不購買保險。正式簽訂合同后,每月基本工資2200元+出差補貼,單位為聘用人員購買養老、醫療、失業、意外傷害等四險。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聘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職數的,由石屏縣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招聘領導小組直接進行筆試、面試、考察后再確定是否給予聘用。
(五)空缺遞補。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從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核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有投訴舉報,經查實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一)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教材。
(二)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投訴電話:0873-484031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的或者擬聘用人員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3.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四)整個招聘過程將在招聘領導小組的監督下進行。
附件:報名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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