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株洲市淥口區招聘20名教師公告
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提升專業教師素質,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系統編制、崗位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崗位20個,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符合應聘崗位資格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
5.自愿在聘用學校服務五年以上;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市淥口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招聘各環節信息請考生關注株洲市淥口區政府門戶網站。
四、報考程序
1.報名對象:一本師范類院校2019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用本人身份證號和本人手機號進行注冊。一個身份證號對應一個手機號,均只能注冊一次。注冊信息提交后,原則上不得修改。未進行注冊的報考人員不能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登錄人事考試報名網(http://www.dcpta.com.cn)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3.公開招聘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5月7 日(周二) 9:00— 5月12 日(周日) 17:00。
4.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5月13日(周一) 9:00—17:00。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提交審查。
網上報名系統根據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個人信息,比對報考崗位所需條件進行審查。對網上報名系統不能完全自動審查的崗位條件,報考人員應詳細咨詢報考單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后,再自行確定報考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
5.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確認報考崗位,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6.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9年5月15日9:00—5月16日8:00。
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考《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負責,各相關部門參與。
1.資格審查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應聘者在面試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2.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
3.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5.現場資格審查時,應聘者必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符合認定條件未發證的簽署承諾書)、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學位證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需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承諾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簽字原件、《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3)簽字并蓋章原件、個人簡歷、畢業學校提供的政審材料(現實表現、學業成績、特長)、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
(二)考試
1.考試對象: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
2.考試時間:
2019年5月16日-17日(具體時間以現場通知為準)。
3.考試地點:
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以上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時間和地點如有變動,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的信息為準。
4.考試方式:采取答辯和說課相結合的方式,答辯和說課均采用百分制。
(1)答辯:答辯時長3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氣質等綜合素質。答辯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75分(不含75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2)說課:說課內容:人教版初一、高一上冊,由應聘者在指定的范圍內抽取(考生備課時間:30分鐘),說課時長8分鐘。說課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75分(不含75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3)綜合總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
答辯、說課、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確定排名順序。綜合總成績、說課成績均相同的,則按綜合總成績的第三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六、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本人應在接到體檢結果反饋之日起三日內申請復查,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經株洲市淥口區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株洲市淥口區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與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為五年(含試用期),按程序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被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 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 0731-27610667 (咨詢)
0731-27689407 (咨詢)
株洲市淥口區紀委監委:0731-27610637(監督)
株洲市淥口區委組織部: 0731-27612380 (監督)
株洲市淥口區人社局: 0731-27560810 (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1 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和崗位條件表
附件2 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 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