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秀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招聘公告
秀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方案
為加強秀峰區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根據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隊伍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2014﹞282號)和《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2016﹞123號)文件精神,經上級管理部門同意,秀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計劃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若干名。
一、崗位及職數
計劃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2-4名。
二、基本條件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能熟練運用包括但不限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調解仲裁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2、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溝通能力;
3、熱愛勞動監察工作,能夠熟練運用WPS,有一定文字功底,擅長使用抖音、微信、微博等自媒體。
(二)報名資格
1、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4 月29 日— 5月13日
報名地點:秀峰區就業服務中心(聯系電話:2822185);秀峰區各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聯系電話:秀峰社保中心2829638;麗君社保中心7598025;甲山社保中心8280008)
報名要求: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自我推薦的抖音微視頻以及其他能說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并填寫招聘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由秀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就業服務中心、街道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組成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報考者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招聘方式
審查通過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應達到3: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人數,則需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開考。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報名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筆試成績達到80分后方能參加面試。
(四)筆試
筆試內容:涉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知識的簡答題。
(五)面試
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報考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崗位責任與服務意識、計劃組織、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面試。
(六)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名單,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能進入考核程序。考核者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錄)聘用人員標準進行。若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照考生總分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核、體檢合格后,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辦理聘用手續,首次聘期三年。
四、待遇
按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勞動監察協查員隊伍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2014]282號)的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和落實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
秀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