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宣城涇縣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輔警30人公告
涇縣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涇縣人民政府批準,涇縣公安局決定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30名,根據《涇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計劃
涇縣公安局計劃招聘男性警務輔助人員26名,女性警務輔助人員4名。具體從事交通輔助管理工作。詳見《涇縣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戶籍在本縣的常住人口;
(二)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的);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四)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具有較強責任心,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明顯紋身,臉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和慢性病;
(六)身高要求: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涇縣政府網站、涇縣公安局網站和媒體發布。其他與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涇縣政府網站中信息公開欄目上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縣公安局政治工作室(四樓408室);
3、報名材料: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同底版),并填寫《涇縣公安局招錄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4、報名時對報名者體形,有無明顯紋身,臉部有無明顯疤痕、胎記,有無殘疾等情況進行詢問了解,同時對有無口吃的情況進行測試。
5、報名時每人收取筆試費每人45元。
(三)筆試
1、筆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路交通安全法》、寫作、時事政治;
2、筆試滿分為120分;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路交通安全法》占60分,寫作占40分,時事政治占20分。
3、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注意事項。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筆試或未經監考人員許可中途離開考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體檢與政審
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筆試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政審人員名單(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則按照中共黨員優先、復員退伍軍人優先、高學歷者優先的原則確定。若仍相同,則筆試中作文成績高者優先)。
1、體檢在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
2、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3、體檢合格人員方能進入政審環節,政審內容為擬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業績等。
4、因體檢與政審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體檢、政審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3天。
2、公示無異議后,經崗前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被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薪酬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員系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正式聘用后不具備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公安編制管理,不具有執法資格。
工作期間,被聘用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安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的崗位職責。
(二)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一個月內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涇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員因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將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予以解聘辭退。
用人單位對被聘用人員按年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試用期內月基本工資不低于1280元,正式聘用后工資標準按縣政府確定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有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和級別工資和績效工資五項組成,軍隊退役人員服役年限計入工齡。統一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同時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加值班出差按規定標準發放相關補助費。
聘用期間食宿自理,制式服裝由用人單位提供。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的各個環節均在涇縣公安局網站、涇縣人民政府網站中的信息公開欄目中公示。
本次招聘的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
縣公安局電話:0563-5101810轉3621或3636;
縣人社局電話:0563-5102637。
監督舉報電話:
縣公安局電話:0563-501810轉3637
縣人社局電話:0563-5033820。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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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xls
涇縣公安局、涇縣人社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