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邯鄲市市直學校選聘教師12人公告
來源:邯鄲市教育局
2019-04-30 09:11:51
2019河北邯鄲市市直學校選聘教師12公告
根據《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實施“名校英才入冀”計劃的通知》精神,結合市直學校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急需,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采取選聘的方式,面向全國全日制普通師范類高校碩士研究生進行選聘,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方法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到河北師范大學現場報名、測評等方式進行。
三、選聘崗位及人數
邯鄲市第三中學、邯鄲市第四中學、邯鄲市鋼苑中學、邯鄲市建安中學、邯鄲市滏春中學、邯鄲市職教中心等六所學校公開選聘教師12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8名、生物1名、歷史1名、日語1名。
四、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范圍
全日制普通師范類高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本次選聘涉及到年齡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發布當天。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5、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6、崗位要求: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畢業生,不限戶籍,并具有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崗位學科相一致。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失信被執行人;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正式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考生須先將《2019年邯鄲市直學校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發送至郵箱hds2019jsxp@163.com,通過現場審核最終確定報名人員信息。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3、報名地點:河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4、資格審查:報名須攜帶以下原件:
(1)居民身份證;
(2)2019年邯鄲市直學校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本科和研究生),2019年畢業生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校出具的研究生學歷證明;
(4)未就業人員提供就業協議書、報到證;
(5)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協議書;
(6)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面試合格證)。
(二)測評
測評由初步篩選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兩部分組成。
(1)初步篩選
初步篩選采取談話、回答問題的方式進行,談話、回答問題時間不超過5分鐘。由評委根據考生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是否有在邯鄲長期工作意愿等綜合情況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人員。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采取講課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課堂組織、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及教學設計、教材把握和實際授課能力。
測評成績=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成績。
測評結束后,在測評地點公布參加測評人員的測評成績。
(三)體檢
根據各崗位考生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四)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疾旌细竦倪M入公示階段。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邯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六)落實崗位
對擬聘用人員,由市教育局按照擬聘用人員測評成績統籌安排并落實具體學校及崗位。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市人社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后,由用人學校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測評、體檢、考察、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二)本次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選聘。
(四)本公告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10—6269932 (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310--6269879(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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