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第一次招聘教師167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9-05-05 10:39:11
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教育局局系統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教育優質發展,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職位、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數共計167人(詳見附件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說明:“2019年畢業生”指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2. 所有報考教師職位的人員(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實習實訓指導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以及2019年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實習實訓指導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以及2019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所有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9年版)(見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
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學專業的報考者,其專業研究方向如與報考的教師職位條件一致的,視為符合要求。
4.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相關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以2019年5月17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3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2019年畢業生如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8.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9.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綜合素質評估、現場資格復審、心理素質測試、說課/試教、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網上填報資料:2019年5月17日9:00至21日17:00,報考者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絡初審:報名結束后,進行網絡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綜合素質評估。報考人員可在5月22日20:00后自行登陸系統查詢是否通過網絡初審。
(3)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于2019年5月23日20: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2.報名有關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撥打聘用單位電話聯系。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導致未通過網絡初審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對于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綜合素質評估
時間:預計在2019年5月25—6月2日(具體時間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地點: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集體討論、問答和特長展示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職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
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綜合素質評估結果以及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聘用單位網站公布。
(三)現場資格復審
1.綜合素質評估通過的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復審所需的證明材料(見附件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2.時間:預計在2019年6月3日-4日,9:00-12:00,14:00—17:00(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地點: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者憑身份證、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復審不合格。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現場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心理素質測試。如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將按綜合素質評估結果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四)心理素質測試
時間:預計與現場資格復審同日進行(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心理素質評測委托第三方進行,其結果僅供聘用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參加了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方可進入說課/試教。
(五)說課/試教
時間:預計在2019年6月5—6月14日(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說課/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根據說課/試教成績高低,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于說課/試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六)筆試
筆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時間:初定在6月16日上午,具體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按照說課/試教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說課/試教成績、筆試成績排序確定。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不參加筆試,其說課/試教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七)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通過說課/試教、具備參加筆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以及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四)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五)關于各招聘職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撥打附件中聘用單位的電話進行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83126088,廣州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20-22083784。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4下載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xls
2、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大類、學科參考目錄).xls
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doc
4、各聘用單位聯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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