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郴州汝城縣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116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和省衛生健康委等5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衛發〔2018〕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2019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16名。現公告如下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16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 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事考試網(http://61.187.189.252/)、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其余各環節相關信息在指定官方網站: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上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88年5月9 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是指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是指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以上認定結果材料由報考人員提供)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專業設置以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6年增補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作為基本依據。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認定。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審查。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招聘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9年5月6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內。
(6)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9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汝城縣醫療衛生健康系統的在編人員;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可以通過委托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2.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2019年5月9日上午8:30-12:00,湘南學院附屬醫院籃球場(郴州市人民西路25號);
(2)2019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湖南省汝城縣衛生健康局四樓大會議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盧陽鎮郴義路147號)。
3.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2019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汝城縣衛生健康局四樓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委托書以及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由汝城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明確專人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認。
2.資格審查內容。考生在現場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填寫打印《2019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并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 (一張粘貼在報名表貼相片處,兩張背面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粘貼在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報考人簽名處需本人簽名。
(2)《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報考崗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學籍證明一份;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或者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定報告。
(6)凡公告發布之日為在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委托報名的需提供委托書,并將委托人與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復印在委托書上。
3.報名和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確認為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一律取消其報名資格;未按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報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現場報名工作人員。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報考人民醫院、中醫醫院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崗位和鄉鎮衛生院的崗位,經汝城縣人才領導小組研究并報請郴州市人社局批準同意不設開考比例。
(5)報考人民醫院臨床醫生、中醫醫院中醫外科醫生(一)、中醫醫院中醫內科醫生(一)的崗位和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二)、鄉鎮衛生院中醫醫生(二)、鄉鎮衛生院藥劑人員(二)、鄉鎮衛生院婦幼醫生(二)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筆試,免面試。
(6)報考不設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筆試成績低于40分(不含40分)不予聘用。
(7)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5月20日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在5月21日16:00前到汝城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206室)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5月22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三)筆試
1.筆試科目。護理類崗位筆試科目為《護理基礎知識》,其余崗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9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公布。預計2019年6月上旬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1)除免面試外的招聘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1:2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參加面試。如果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
(2)報考不設開考比例但需筆試面試崗位的人員筆試成績低于40分(不含40分)不得進入面試。
(3)報考人民醫院臨床醫生、中醫醫院中醫外科醫生(一)、中醫醫院中醫內科醫生(一)的崗位和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二)、鄉鎮衛生院中醫醫生(二)、鄉鎮衛生院藥劑人員(二)、鄉鎮衛生院婦幼醫生(二)的崗位,免面試。
2.面試形式。面試方式采取實際能力測試(口述回答)。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5.面試成績。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計分。凡需參加面試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需面試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免面試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免面試招聘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入圍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排名相同則同時進入體檢程序,如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由汝城縣衛生健康局統一調劑增加選崗崗位。
2.體檢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選崗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察合格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汝城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汝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
招聘單位應在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9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5.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環節中因放棄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7.正式聘用人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文件規定者,將享受學費補償。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中共汝城縣紀委縣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8236376。
七、招聘考試服務咨詢
招聘考務咨詢:汝城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735-8198483。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汝城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 2019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19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報名表.doc
汝城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