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夏大學新華學院招聘公告
為做好2019年人員招聘工作,確保招聘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現將招聘方案及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學院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學院紀委參與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根據崗位需求,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制教職工21名,具體崗位和專業要求詳見《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19年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
(五)除上述條件外,應聘人員還應當具備《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19年人員招聘計劃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應聘)
(一)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受過處分和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二)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三)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報考(應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自本招聘方案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止時間:行政及工勤崗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6:30;專職專任教師崗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6:30(節假日周末除外)。本次招聘組織現場報名,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地點:行政及工勤崗在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南區文法樓一樓東側(105室)。專職教師在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南區辦公樓一樓人事處辦公室(115室)
2.報名人員須填寫《寧夏大學新華學院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持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2張1寸免冠彩色照片、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職稱證及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報名。 本人如不能親自參加現場報名,可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根據聘用崗位要求提交全部相關應聘材料。
3.應屆畢業生在報名結束前未能提供畢業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所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
4.聘用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本人黨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近一個月之內有效黨員身份證明原件,一經審核不予退還。
5.聘用崗位要求為學生干部的需提供學生干部任職聘書(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或所在高等院校出具的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原件。一經提交,不可修改和補充。
(二)考核
通過資格條件審核的人員方可參加考核。根據不同崗位類別,考核采取試講、筆試、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學院紀委全程監督。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報名結束后在學院網站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我院官方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考核結束后,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成績及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表現出具考核結果報院務會審定,擇優確定見習人員名單,原則上按照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見習對象。
(三)體檢
1.體檢由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學院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人員需認真完成規定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進行體檢或不參加體檢者,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見習
考核、體檢通過者進入見習,見習前須提供本人戶口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后方可參加。見習期一個月,見習期內各部門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見習結束后,用人部門將考核結果報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初步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提交院務會審定。
(五)公示
根據見習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無異議通知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四、遞補
(一)擬見習人員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該崗位按照考核成績合格線以上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二)見習期或見習結束因個人原因放棄者,該崗位按照考核成績合格線以上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需參加見習。
五、聘用
(一)聘用人員入職手續按照學院相關規定辦理,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一周內)不報到者,視其自愿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試用期考核,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根據《寧夏大學新華學院薪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視其情況可兌現相應的工齡工資。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柳東霞 0951-2043030。
附件:
寧夏大學新華學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