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衢州市直衛生健康單位招聘168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8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qz.gov.cn/);
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網址:www.qzwsj.gov.cn)。
二、招聘范圍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2.社會人員招聘:面向全國,戶籍不限。
3.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和國外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4.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5.定向培養對象須取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齡45周歲以下為1973年5月15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為1978年5月15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3年5月15日后出生;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8年5月 15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4.工作經歷是指2019年5月15日前累計的從醫經歷年限;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按照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9年5月8日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州人才網、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時間:2019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網址:衢州市事業單位招考系統(http://182.92.48.108:83)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限報考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三)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2019年5月15日9:00—17日17:00),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由各招聘醫院負責。
(四)網上繳費
時間:2019年5月19日9:00—5月20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衢州市事業單位招考系統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貧困家庭考生應于2019年5月19日16時前將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2面)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拍照發到指定郵箱(87988654@qq.com),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五)公布核減崗位
本次招聘按1:3比例開考(緊缺崗位兒科、婦產科、急診、影像類按1:2比例開考),報名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核減計劃將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向社會公布。
報考崗位被核減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退還考務費。
(六)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9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
已完成繳費人員可在衢州市事業單位招考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詳見考試大綱公告,公告通過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發布,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
(八)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筆試上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招聘計劃19名及以下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招聘計劃20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1)《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
(4)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
(5)一寸免冠近照1張。
資格復審通知將在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陸查詢。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九)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職位不遞補。
2.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
3. 面試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 面試的命題和組織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
(十)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4.體檢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
(十一)考核
考核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遞補。
(十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十三)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2019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包括專業資格審查辦法、考試大綱、核減指標公示、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等)在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2.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反映(電話:0570-3081059),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7.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若遇衢州市事業單位招考系統問題,請及時與衢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0570-3074577、0570-3081059。
附件下載\
附件:1.2019年衢州市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doc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