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張家界桑植縣引進人才15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緊缺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等規定,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我縣擬于2019年5月19日赴湖南農業大學專場招聘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充實到相關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及待遇
面向全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985”“ 211”重點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聘用人員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按國家現行工資政策由財政統發工資。對于符合享受人才引進相關獎勵條件的,按相關政策落實。
二、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5名。具體引進崗位及要求詳見《2019年桑植縣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本次引進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湖南農業大學校園網站以及以下網站查閱:
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三、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志于為桑植做貢獻,服從組織安排。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方案中“以上”、“以下”層次均包括本層次。
4.滿足各具體崗位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要求(見附件1)。報考人員的專業應當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但未列入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桑植縣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領導小組審查認定。
5.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二)下列人員不屬報考對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有吸毒、販毒行為的;
4.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5.因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或政法部門正在立案查處尚未做結論的;
6.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7.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8.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本縣未滿服務期的專業技術人員;
10.本縣的編內專業技術人員;
11.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引進程序及方法
公開引進工作由紀委監委、組織部、編辦、人社局及用人單位共同參與。
(一)發布公告
2019年5月9日至5月19日,在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以及湖南農業大學校園網等網站發布引進人才公告。
(二)報名
報名方式:考生可選擇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填寫《2019年桑植縣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提交到桑植縣人才引進工作QQ群(群號:1020330174)。網上報名起止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7:00分,過期不予受理。
2.現場報名。2019年5月19日8:30-11:30,湖南農業大學第十教學樓北面大廳。
報考人員只能在規定的時間段報名,只能報考一個引進崗位,過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由招聘單位相關負責人對應聘者的報名資格及條件進行審查。所有報考對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近期1寸彩照1張、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和復印件,且書面承諾在2019年8月31日以前提交學歷證書。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考試程序。
(四)考試
考試只需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和綜合分析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時量不超過10分鐘。
面試時間為2019年5月19日9:30—14:00,面試地點為湖南農業大學(第十教學樓南5樓)。
按引進計劃,參加面試的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設立最低分數線,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引進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在體檢、考察過程中自動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缺額,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從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一次,無合格遞補對象的,不予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對通過體檢、考察的擬聘人員在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或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將視為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并取消聘用資格,所產生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縣紀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個人聯系方式,并在整個人才引進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三)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人才引進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四)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桑植縣委組織部(0744-6233232)、縣人社局(0744-6222854)、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八管處、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桑植縣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