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邵陽邵東縣選調120名教師公告
為化解我縣學校大班額,充實教師隊伍,改善教師隊伍師資結構,激發我縣教育活力,根據我縣教師緊缺的實際情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從縣外選調120名優秀在職在編教師到我縣教育系統工作。現就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公開選調紀律,確保選調質量。
二、公開選調范圍及條件
1.縣外在編在崗的教師,其中申請選調到省示范性高中的要求在編在崗時間三年以上,時間計算到2019年9月1日止。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育教學業績。
3.無違法犯罪記錄,近三年內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情況。
4.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5. 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②特級教師;
③省、市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或市級名師;
④獲得過省、市優質課競賽(教學競賽)一等獎及以上;
⑤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6.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7.服從縣教育局統一分配,自愿在我縣教育系統農村學校或省示范性高中任教不少于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①在試用期內或未滿特崗教師服務年限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試用期除外);
③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對符合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條件的享受《邵東人才行動計劃》(試行)規定的資助補貼政策。
三、選調人數 120人,其中小學50人,初中50人,省示范性高中20人。
本次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等部門全程參與,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公告
選調公告在邵東縣人民政府網站(www.shaodong.gov.cn)、邵東教育網(www.shaodong.gov.cn/edu/)、邵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haodong.gov.cn/sdrsj/)等網絡媒體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學段的一個學科職位,多報無效。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邵東縣教育局(邵東創新學校新校區辦公樓三樓)
4.報名與資格初審:
①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寫《邵東縣2019年面向縣外選調教師審批表》(見附件),所在學校及所屬教育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湖南省機構編制綜合管理平臺事業單位人員信息表》。
②報名時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邵東縣2019年面向縣外選調教師審批表》。
③年齡放寬到45周歲者,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資格初審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共同組織實施。
(三)試教
凡申請調入我縣的教師,資格初審合格后,確定為試教對象。試教采取上課的方式,備課時間50分鐘,上課10分鐘。試教滿分100分, 60分為合格,試教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選調。若報名人數超過本次選調計劃時,則按照申請學段的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試教成績相同的,工齡長者優先。體檢時間另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由本人在體檢結論下達七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就不合格項目進行一次復檢,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委編辦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
將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并在邵東縣人民政府網站(www.shaodong.gov.cn)、邵東教育網(www.shaodong.gov.cn/edu/)、邵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haodong.gov.cn/sdrsj/)等網絡媒體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經查證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選調資格。公示發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選調手續
經試教、體檢、考核、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請縣編委會研究同意,縣教育部門協同選調人員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進人手續。
五、選調紀律
(一)本次選調,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試教、體檢、考核、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選調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選調紀律的,一律取消公開選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試教成績、取消選調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方案由邵東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研究決定。
監督舉報電話:0739-2658986(邵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9-2089598(邵東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考試咨詢電話:0739-2722074(邵東縣教育局)0739-2689158(邵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邵東縣教育局 邵東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