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臨沂郯城縣公益性崗位招聘42人簡章
2019年郯城縣公益性崗位招聘簡章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3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4〕119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基層群團服務和基層文化科技服務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熱愛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對象:郯城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高校大中專畢業生和技師院校畢業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或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或失地農民;
(3)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的;
(4)特困畢業生或高校學習期間享受助學貸款的;
(5)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6)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成員;
(7)臨沂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家庭的。
4、已享受過公益性崗位安置政策的人員不得報考;
5、2019年郯城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對象、條件、人數及專業要求等事項,詳見附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年5月22日— 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郯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科(師郯路15號郯城縣人社局1208室)。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名時須從“郯城縣政府網”網站下載并填寫《郯城縣就業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須鄉鎮人社所蓋章)和《郯城縣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認定表》(須鄉鎮人社所蓋章),由本人攜帶個人二代身份證、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和本人頁)、畢業證、報到證、《就業創業證》(戶籍所在地鄉鎮人社所辦理)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其中:
(1)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還需提供家庭戶口簿和其他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失業狀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還需提供家庭成員未轉移就業及貧困證明;
(3)屬單親家庭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屬被征地農民的還需提供失地證明;
(5)屬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供相關認定材料;
(6)屬“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的,由居住地人社所提供《就業與社會保障精準識別卡》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公示三天,無異議的準許考試。
2、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一次性集中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在郯城縣政府網站統一公布成績。
本次考試不提供考試大綱,也不指定任何培訓機構。
3、面試。全縣統一劃定筆試入圍最低合格線,參加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不超過計劃錄用人數2倍的比例確定(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4、考察、體檢和公示。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員。考察、體檢由郯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依次遞補。
5、聘用。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郯城縣政府網站上公示,應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及時辦理聘用手續。
三、崗位管理、工作期限和待遇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4〕119號)文件精神,公益性崗位是為了緩解失業人員就業困難,動員開發的臨時性就業崗位,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期間應盡快提升就業技能,多形式實現就業。
1、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公益性崗位的服務期限不超過3年,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到期不再續簽,個人自主擇業。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公益性崗位的待遇和考核: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報酬,并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3個月,按年度進行工作考核,對試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補貼:開發公益性崗位的單位,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社保補貼按社會保險費工資(繳費基數)下限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自籌解決。
四、政策咨詢、考務咨詢
郯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539-6221600。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錄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39-6107979。
郯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