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蚌埠市中心醫院)招聘71人公告
來源: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
2019-05-16 14:28:29
2019年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蚌埠市中心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專科)
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成立于1953年11月3日,2004年經市政府批準增名“蚌埠市中心醫院”。我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康復、保健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醫院,是國家“三甲醫院”、國家“愛嬰醫院”、“全國百姓放心示范醫院”、“國家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醫院實際開放床位1112張,目前我院正在進行老院區改造項目,急救醫學中心外科大樓建成后床位可達到1500張。
為適應我院發展的人才需求,現面向社會誠聘英才。招聘詳情如下:
一、招聘計劃
詳見《2019年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蚌埠市中心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本專科)崗位計劃》。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本專科人員起點學歷為高中,碩士研究生起點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二)大專人員年齡25周歲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人員年齡28周歲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規培證或中級資格證的執業醫師類人員年齡放寬2歲;
(三)適應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及職業道德,無不良工作記錄;
(五)其它招聘要求詳見《2019年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蚌埠市中心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本專科)崗位計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材料
1、《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本專科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報名表各項內容務必填寫完整準確)
2、有效身份證(復印正反面)
3、學歷證明
①歷屆碩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碩士學歷、學位證書
②歷屆本科生: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③歷屆專科生:提供高中畢業證和大專學歷、學位證書
④應屆生:所有應屆生均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中,應屆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專科生還需提供高中畢業證。
4、醫師資格證書 (醫師類需要)
5、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相應專業中級資格證書(醫師類需要)
6、發表SCI論文全文和檢索報告(須提供具備國家一級科技查新資質的單位(安徽省內具備資質的單位:安徽醫科大學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醫學類)、中國科技大學圖書館、合肥工業大學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類)、安徽省科技情報所)出具的檢索(查收查引)證明)
7、“雙一流”大學及“雙一流”建設學科的認定證明(“雙一流”大學及“雙一流”建設學科加分的需提供)
8、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攜帶齊全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復印件需按上述材料順序裝訂;本人不方便來院的考生,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2、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用45元/科),沒有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報名時間: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安徽省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
報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勝利中路35號
聯系電話:0552-2054019
五、考試
(一)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醫院官網)
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緊缺崗位或招聘人數較多崗位可經院辦公會審核后,按照2:1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運用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技術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報考崗位專業不同,專業知識測試內容有所區別,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醫院官網)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最高按3: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業務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
(三)加分條件
1、以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SCI論文的,綜合成績:IF≥2分每篇加3分,IF<2分每篇加2分 ,最多2篇;
2、“雙一流”大學或“雙一流”建設學科的畢業生,其中:
①本科或研究生的任一學習經歷為“雙一流”大學或“雙一流”建設學科的,綜合成績加2分;
②本科及研究生均為“雙一流”大學或“雙一流”建設學科的,綜合成績加3分。
以上“雙一流”大學及“雙一流”建設學科的認定需考生提供相關證明。
(四)錄取辦法
綜合得分=筆試(50%)+面試(50%)+加分。
最終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合成成績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最終成績相同,按筆試分數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六、體檢及考察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組織入圍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和聘用
此次聘用形式為單位聘用,待遇按照我院同類人員待遇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我院人力資源部、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進工作人員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有關事宜
1、經醫院同意、本人自愿,緊缺崗位相關專業可以進行調劑。
2、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文件或考試合格證明者、提供虛假證書等材料者醫院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經體檢考察合格錄用;在規定時間未提交相關證明、完成相關體檢、辦理入職手續者等情況,視為自動放棄;
4、本公告未盡事宜,經醫院研究決定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2-2054019(院人力資源部)
2019年5月15日
2019年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公開招聘本、專科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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