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市法院系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327人公告
為充實全市法院審判輔助人員隊伍,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的服務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聘用制書記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全市法院共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327人,其中: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59人、荷塘區人民法院招聘27人、石峰區人民法院招聘26人、蘆淞區人民法院招聘36人、天元區人民法院招聘31人、醴陵市人民法院招聘38人、淥口區人民法院招聘20人、攸縣人民法院招聘48人、茶陵縣人民法院招聘28人、炎陵縣人民法院招聘14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自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
3.具備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歷(2019年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的,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同等條件下,全日制法學本科專業優先考慮。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間出生);在本次招聘之前原已與所報考法院簽訂了勞務合同,或者與所報考法院委托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且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7.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聘用后,服從安排。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治安處罰的;受過勞動教養的;在學習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三年曾受過記大過、降級、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0日上午8點至5月24日下午5點。
2.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填寫《株洲市法院系統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報名登記表從株洲法院網(http://zzzy.chinacourt.gov.cn)公告欄下載,用A4紙張打印,由其所在單位、學校或社區在表格現實表現情況欄提出意見并蓋章,持本人身份證及學歷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供近期免冠紅底2寸照片4張以及電子版照片,到各法院政治部報名,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報考法院,且報名結束后不允許更改,需簽字明確是否服從調劑事項。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必須與考察時提供的情況一致。凡報名資料填寫虛假的,一律取消考試以及聘用資格。
報名咨詢電話: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0731-28109169
荷塘區人民法院:0731-22511017
蘆淞區人民法院:0731-28519206
天元區人民法院:0731-22897853
石峰區人民法院:0731-28307932
淥口區人民法院:0731-27689706
醴陵市人民法院: 0731-23059032
攸縣人民法院:0731-24315849
茶陵縣人民法院:0731-25249230
炎陵縣人民法院:0731-22743256
3.資格審查。由全市兩級法院政治部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各基層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報名結束后將報名名冊、報名登記表及學歷證明等附件進行匯總和資格初審,交市中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復審。
4.領取準考證。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到所報考法院政治部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或公告,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筆試。
2.筆試有關內容。行政能力測驗、法律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以及履行書記員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知識。
3.其他事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以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25%。
(二)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或公告,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測試。
2.技能測試有關內容。測試聽打速度,需達到每分鐘80個字以上;技能測試評分低于60分的(聽打速度未達到每分鐘60個字以上),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3.其他事宜。技能測試以百分制計分,占綜合成績50%。
(三)面試
1.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或公告,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面試。
2.面試人員。經過筆試、技能測試,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主要內容。側重考核應試者的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氣質及與職位相關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試順序在面試前抽簽決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占綜合成績25%。
(四)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25%+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25%。各類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綜合總成績與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根據應試者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進行公示。此外,參加面試未被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的,建立全市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備用人員庫,在同等職位出現缺額時可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2年內有效)。
(六)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公示期滿后,由招考法院組織報考該院參加體檢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選自行承擔。
體檢不合格者,允許申請一次復檢。因復檢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參與體檢的,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完成后,各法院將體檢結果報中院。
(七)考察
中院審核體檢結果后,通知各法院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報市中院研究審定。考察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八)確定擬聘用人選、公示與聘用
各院黨組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中院黨組審核通過后,擬聘用人選在株洲法院網和株洲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首次聘用的書記員試用期為3個月,原已與錄用法院委托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且實際工作的擬聘用人選無試用期,按照實際工資發放。
六、相關說明
(一)紀律與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招聘方案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相關待遇。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書記員的工資福利按照全省法檢系統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全省法檢系統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暫行辦法執行。
(三)特別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株洲法院網(http://zzzy.chinacourt.gov.cn)發布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個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法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法院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731-28109210(派駐市中院紀檢監察組)。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