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張掖臨澤縣公安局招聘輔警50名公告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全縣公安工作,全面提升新形勢下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根據《張掖市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張政辦發(2017〕39 號)精神,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公開招聘5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統一組織招聘。
二、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臨澤戶籍;
3.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對在公安機關工作滿一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就業援助大學生、公益性崗位的治安聯隊員(2018年4月30日前參加工作),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組織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張(背面注明姓名),填寫《臨澤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共5天(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5日)。
報名地點:臨澤縣人才中心(天鵝湖人力資源市場3樓)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按招聘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指定時間領取準考證。
3.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公安業務基礎知識等,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9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2019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4)筆試成績分類別(男性、女性)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項)進行排序和公布。
4.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參加面試人員按照男性、女性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分別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有放棄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若達不到1:2時,所有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綜合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6.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人員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1: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工作由縣公安局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組織實施。在體能測試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7.體檢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8.考察政審
由縣公安局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情況。
若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環節出現不合格者,均按綜合成績名次依次遞補。
9.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在臨澤公務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
五、人員管理
1.招用人員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按市場化用工進行管理,不占編制。
2.招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和管理。
3.招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縣公安局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雙方約定是否續簽。
4.招用人員如有違規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每年年底由縣公安局組織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5.根據《張掖市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張政辦發(2017〕39 號)精神,警務輔助人員管理遵循“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縣公安局每兩年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一次合同,并定期對警務輔助人員的工作績效、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警務輔助人員獎懲、續聘、解聘、晉升等級檔次的主要依據,并與績效工資掛鉤。對不適合在警務輔助崗位工作的人員,解除其聘用關系。
6.對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分級管理,建立考核晉升機制。警務輔助人員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九個檔次。新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初級,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每一年晉升一個檔次;工作滿四年,考核合格的為中級,每兩年可晉升一個檔次;工作滿十年,考核合格的為高級,每五年可晉升一個檔次。
六、工資福利待遇
1.招用人員每月基本工資為2500元(含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績效獎每月300元,由單位通過考核后發放。
2.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3.招用人員工作滿一年,考核合格者,從次月起基本工資增加50元。以后工作每滿一年,基本工資增加50元。
4.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5.警務輔助人員按公安部確定的服裝樣式和標識,統一配發服裝。警務輔助人員離職時,交回所配發的服裝、標識和裝備。
6.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
七、特別聲明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聯系電話:縣公安局 0936 5956019
縣人才中心 0936 5520201
臨 澤 縣 公 安 局
臨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