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興海寧市定向培養鄉鎮文化員招聘3人公告
根據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 2019 年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19〕9 號),我市2019年將定向招生鄉鎮文化員3名。現將有關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參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具有海寧戶籍,文化員專業素質加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總成績在三段線以上,立志為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服務,并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和專業
定向培養工作由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承擔,招生專業為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專業代碼:650403),我市共招生3名,學制三年,畢業時取得大學專科(高職)學歷。
三、招生方式、錄取條件與程序
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實行普通高校招生與鄉鎮文化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業編制)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市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
為了使生源條件符合鄉鎮文化員崗位需求,在高考前,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根據2019年鄉鎮文化員招生計劃安排,面向已參加當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海寧戶籍考生進行專業素質測試,測試內容主要為聲樂、語言、形體、才藝等四個方面。專業素質測試工作委托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承擔,專業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才能報考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計劃(專業素質測試有關事項詳見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發布的《2019年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招生專業素質加試公告》,網址為http://zhaosheng.zj-art.com/)。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5月10日—5月23日,請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和提交相關信息。
本次招生安排在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類提前批,按高考文化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一)考生填報志愿。專業素質加試成績合格且高考文化總成績達到普通類三段線以上的海寧戶籍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
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填報,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招生院校分發至市文化主管部門。
(二)體檢、公示。市文化主管部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缺額計劃按1:1的比例補充提供名單,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對體檢合格考生,按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市范圍公示3天。
(三)簽訂就業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經征求市人力社保部門意見后,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根據高考分數從高到低原則依次選擇相應專業的定向培養單位,并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市文化主管部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上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并抄送市文化主管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學校設立資助專項,在校期間對定向培養的學生實行學費資助,其中家庭經濟困難者可申請減免學費,成績優秀者可獲得學年專項獎學金,所需經費納入省委宣傳部支持學校定向培養的相關資金。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不能按期畢業或不按協議到基層文化單位就業者,退回所獲資助經費。
五、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按期畢業后,回簽訂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單位工作,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鄉鎮從事鄉鎮文化服務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
咨詢電話: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0573-87288466;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3-89232899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0571-87150181、87150116、87150089。
海寧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