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海洋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區海洋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共2名)
港口區國家海域動態監管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共2名。
具體招聘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防城港市港口區海洋局公開招聘港口區國家海域動態監管中心技術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熱愛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同時進行)、面試考核、體檢、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到2019年6月7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報名登記表等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報名郵箱gkqdgzx@163.com。
4.聯系方式及聯系人:李勝宗,電話:0770-2821997;
(二)資格審查
按照報名條件,我局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篩選符合條件報名者進行電話通知面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不再電話通知。
(三)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書、職業技術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進行審核。凡報名者提供情況不實,一經發現即取消面試資格。
(四)體檢要求
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選,對擬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的標準進行體檢。體檢應當在招聘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五)試用聘用與薪酬待遇
經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合格后,聘用人員須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工資為1800元/月(含五險一金)。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經考核達到崗位要求的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市海洋局《關于印發防城港市海洋局直屬單位聘用人員工資發放辦法的通知》(防海發[2014]26號)標準發放,統一購買五險一金。合同期內聘用人員有違法違紀的,我局將依法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區海洋局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區漁州坪街道建政路17號,538001
咨詢電話:0770-2821997、2861902
防城港市港口區海洋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