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蚌埠市貧困監測信息中心選調10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市脫貧攻堅工作力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蚌埠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同意,現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10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及方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選調。
二、選調范圍及崗位人數
市貧困監測信息中心為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所屬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從全市(含三縣)行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10名工作人員,其中綜合管理崗位7名、財務會計崗位1名、計算機管理崗位2名。
三、選調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二)選調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綜合管理崗位要求涉農、經濟、法律、中文、行政管理等專業,熟悉基層工作和農村工作,能夠熟練操作常用辦公軟件,有獨立起草文件、報告、計劃、總結和調研報告撰寫等文字處理能力;財務會計崗位要求財會相關專業,熟悉財經法規,熟練操作財務軟件,能獨立編制部門預決算等工作,從事財務管理工作1年以上;計算機管理崗位要求計算機類等相關專業,具備熟練監測、分析、處理、匯總計算機數據的能力。
(四)專業要求,詳見《蚌埠市貧困監測信息中心公開選調人員崗位表》。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鼓勵有基層農村工作經驗的同志積極報考。本次公開選調的人員正式調入后,將擇期在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中擇優任用為科級職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五)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六)試用期、合同協議期限、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五)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六)試用期、合同協議期限、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選調程序
1.發布選調公告時間:2019年5月20日。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3.報名地點:蚌埠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綜合科(蚌埠市迎湖路508號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二樓),
聯系人:陸景標,聯系電話:3123618,13855292200。
4.報名要求:報名者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3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蚌埠市貧困監測信息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5.蚌埠市扶貧工作開發辦公室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人數與崗位公開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經市人社部門批準后,相應核減該崗位公開選調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公開選調計劃。
七、考試
1.筆試
各崗位的考試科目詳見《蚌埠市貧困監測信息中心公開選調人員崗位表》。《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黨和國家扶貧相關政策、寫作等知識。《財會專業知識》包括財會專業知識50分,《公共基礎知識》50分。《計算機專業知識》考試包括計算機專業知識50分、《公共基礎知識》50分。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公開選調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
2019年6月2日(星期日)
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與考察
以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每個選調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分相同者,依次按筆試分數、面試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現場復查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職位報考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分數、面試分數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總遞補不超過2次),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4.調入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辦理調入手續,影響聘用的取消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蚌埠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552-3123166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蚌埠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