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第二次招聘8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9-05-21 11:18:59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市教委管理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2014年12月學院被重慶市教委、重慶市財政局確定為“市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設有財經學院、機電工程系、生物化學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車與電子工程系、藝術與文化傳播系等6個教學系,開辦建筑工程技術、生物制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會計、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學前教育等38個專業,有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4個、中央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2個、重慶市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1個、重慶市高等職業院校專業能力建設(骨干專業)項目5個、重慶市高等職業院校應用技術推廣中心1個、市級精品課程(精品視頻公開課)4門、市級教學團隊1個。1936年建校以來,為國家培養了近7萬名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為國家的建設和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工作人員(詳見附件1:《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開招聘體檢標準;
5.年齡要求按有關規定確定(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6.在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或在原崗位工作中無違紀違規行為;
7.具備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8.符合上級有關高職院校教師招聘有關規定和事業單位人員規定要求及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教育部“學信網”認證。
3.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號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五、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登記表》)和《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報后發至電子郵箱flzyrsc@163.com(郵件標題為“招聘崗位名稱+姓名”,登記表和報名表則分別以“姓名+招聘崗位名稱+專業”的格式命名其文件名)。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陳老師鄧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23-72806351
報名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審核報考專業。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三)資格初審
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登記表》和《報名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畢業證具體專業進行審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及一覽表于報名期間在學院官網適時公布。
(四)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學院通知持《登記表》(附件2)、《報名表》(附件3)及有關有效證明材料到學院組織人事處參加資格復審。
符合參加現場復審條件的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
1.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證明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2.其他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必須提供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交單位同意(誠信)報考事項(附件4)。
4.其他證明材料(包含報名崗位所需要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可用養老保險或合同佐證)、職業資格證書)。
5.近期1寸彩色登記照2張。
6.復審合格者,現場領取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安排準時參考。
7.參加復審人員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8.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時間初定于2019年6月上旬(非工作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按照復審后發放的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安排準時參考。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考試考核分公共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及面試,由學院組織人事處組織實施。
1.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試講、專業能力測試):每科分值100分,共200分。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須達到1:2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屬緊缺人才崗位的,學院研究后,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相關專業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考試時間90分鐘。
(2)專業科目測試(試講、專業能力測試)
擬招聘崗位人數按1:5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專業科目測試,未達到1:5的比例的全部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教師崗位為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試講時間為20分鐘,按照45分鐘課程準備。
實訓指導教師崗位為專業能力測試,采取實訓指導和技能操作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專業實踐能力水平。
(3)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公布成績;同時公布進入專業科目測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
專業科目測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公布成績;同時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
2.面試
(1)擬招聘崗位按1:2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二者之一即可。
(2)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是否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時間10分鐘,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3)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4)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公布總成績,同時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六)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確定
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科研獲獎情況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內容及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3.體檢要求
體檢在具有資質的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擬聘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聘用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六、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按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并在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加持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招聘崗位一覽表
2.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4.單位同意(誠信)報考事項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