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遼寧盤錦市中心醫院醫務人員和行政管理崗位招聘81人公告
盤錦市中心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和行政管理崗位人員公告
為了全面提升盤錦市中心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的綜合能力,根據《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轉發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盤錦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盤人社發〔2013〕17號)等文件規定,按照市政府對市中心醫院人員招聘的相關要求,擬于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醫務人員和行政管理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能夠認真學習黨的政治理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精神,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求真務實;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為人正派、清正廉潔,能夠團結同志,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執業資格;
4.具有較強的組織觀念,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保質保量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7.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醫務人員崗位條件
1.報名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2001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9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學歷學位要求:
(1)本科: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②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要求本科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確定,以招考當年的招考計劃中國家確定的全日制二批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為準。
3.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盤錦市中心醫院2019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附件1)。
(三)行政管理崗位條件
1.報名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2001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9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以本科學歷報名的考生,其本人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985或211大學的畢業生;以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報名不限本科院校和學歷要求;
3.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盤錦市中心醫院2019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6.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崗位均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1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期間,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需在現場報名前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下載并填寫打印《盤錦市中心醫院2019年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2份。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需達到1:1.5(逢0.5進1,即0.5按1個人計算,下同)及以上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1.5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崗位,將削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復印件2份):
(1)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2)畢業證、學位證(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及研究生期間專業方向證明材料)、學信網查詢的各學歷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生,需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三方協議、在校成績單、學校就業推薦表。
(3)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證等相關證書,近期正身同版二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取得規培證的報考人員,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完成規培但未取得合格證者,提供準考證和成績單;在培的報考人員,在遼寧省住培基地的住培人員,提供遼寧省住院醫師培訓信息管理平臺上醫院管理員權限下的輪轉計劃,并加蓋培訓基地的印章;其他省份提供所在的住院醫師培訓基地的證明信(包括已完成的培訓時間和輪轉科室)。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二)資格審查
市中心醫院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要求條件,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雙重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已經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當事人責任。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招聘網站公布,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1)筆試內容和形式:筆試內容為相關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筆試滿分為100分,相關基礎知識占40分,專業知識占60分。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要求:報名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期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允許入場。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不允許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從筆試成績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2)面試方法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面試入圍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崗位實際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考官根據考生面試情況評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總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數計算平均得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各考官將要素得分合成總分時,計算一定要準確無誤。所評定的各要素得分或總得分如計算有誤,須在相應處簽字注明。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3)面試要求:參照有關規定,正式面試入圍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參加面試者要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場,遲到者取消其面試資格。對面試時透露本人單位、姓名等相關信息的考生,以違紀論處,取消其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經評委會審核無誤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3.公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盤錦市中心醫院網上公布。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 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聘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聘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由市中心醫院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五)考察
市中心醫院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及落編相關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2019年7月份前不能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將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panjin.gov.cn/)、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jw.panjin.gov.cn/)、盤錦市中心醫院網站(http://www.pj-hospital.com/)實時發布,不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發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應聘者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4.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27—8260796
紀律監督電話:0427—2822501
電話咨詢時間: 2019年5月21日—6月5日(工作日期間,節假日除外)。
具體時間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盤錦市中心醫院辦公樓組織人事部506辦公室。
附件1-盤錦市中心醫院2019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doc
附件2-盤錦市中心醫院2019年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盤錦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