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39人公告
來源:中國西藏林芝網
2019-05-22 13:47:49
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法〔2017〕143號)和《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藏高法〔2018〕38號)要求,經商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林芝市兩級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錄首批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擇優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林芝市兩級法院聘用制書記員39名(其中市中院8名、巴宜區法院10名、米林縣法院4名、工布江達縣法院4名、朗縣法院3名、察隅縣法院3名、波密縣法院5名、墨脫縣法院2名)。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有西藏自治區戶籍;
(二)西藏自治區生源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西藏自治區生源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經省級招生部門批準錄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習,取得國家承認成人高等教育脫產學習形式學歷證書的畢業生;西藏自治區生源在區內參加全國統一自學考試,取得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畢業生。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治邊穩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四)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惡意散布不良或不實言論。
(五)截止2019年5月20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六)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3.被開除公職或被原用人單位辭退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其它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此次報名以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考生需到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現場報名,地址: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6樓政治部614辦公室(林芝市巴宜區八一鎮和諧路5號)。
3.報名資料。報名時須填報《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表》(附件1),并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報名人員,于6月12日(上午9:0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此次考試只在林芝市設考點,分為筆試和面試。不指定參考書。
1.筆試
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和書記員崗位技能。綜合能力測試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及文字表達能力;書記員崗位技能包括計算機文字速錄。筆試成績為綜合能力測試+書記員崗位技能兩項之和。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內容為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測試等,總分為100分,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體檢
面試后,按照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綜合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及相關事項。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政審
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以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會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政審單位應重點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參加考察政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限內填報《林芝市兩級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政審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負責考察政審的單位(部門)。
(五)補錄工作
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將單獨組織體檢及考察政審。補錄名單由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六)錄用
1.由林芝市兩級法院首批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意向,結合各法院工作實際,進行調劑分配,確定招錄名單。名單在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兩級法院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遇法定節假日公示時間順延。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的,由用人法院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服務期限不少于2年(含試用期2個月)。
(七)薪酬待遇
1.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由基礎工資、等級津貼、工齡工資和績效工資四部分構成,基礎工資標準為3500元/月;等級津貼、工齡工資、績效獎金標準根據人員等級、工作年限、考核結果等相應浮動。
2.林芝市兩級法院按照相關規定為聘用制書記員交納五險一金單位繳納部分。聘用制書記員五險一金個人繳費部分從應發工資中扣除。
3.聘用制書記員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林芝市兩級法院提供就餐、辦公設備、差旅費等必要保障。
4.聘用制書記員不占用行政和事業單位編制,日常管理及考核獎懲由所在法院負責。
(八)其他事項
1.具有速錄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以及熟練藏漢雙語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屬工布江達縣、米林縣、朗縣、波密縣、墨脫縣、察隅縣戶籍考生,報考法院與戶籍地相同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報名結束后,若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職位,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4.考生報名時至少預留2個聯系電話,并在招聘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招聘各環節中將電話告知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
5.市紀委派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組和院監察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予以監督。
聯系單位: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聯系人:曹鵬飛
聯系電話:0894——5883731(辦公室)
13638947910(手機)
舉報監督電話:0894——5819011
6.本公告由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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