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保定清苑區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0人公告
來源:清苑人社微信
2019-05-23 15:20:23
清苑區公安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維護全區社會治安穩定,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經清苑區政府研究批準,面向社會以勞務派遣方式為清苑區公安分局公開招聘200名警務輔助人員?,F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實行“統一、公開、透明、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共計200名,其中男性190名、女性10名。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崗位分配、調整;
(二)具有保定市(含所屬縣市區)戶籍。男性18至28周歲;退役士兵、具有專業特長的可視情況放寬至30周歲;女性18至35周歲;
(三)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文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 退役士兵、具有專業特長的優先錄用;
注:凡涉及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2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一)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二)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四)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六)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七)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1、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清苑區人民政府招待處1003室(縣賓館)
聯系電話:0312-8117722 ;19933509958。
報名攜帶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畢業證書、退伍軍人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本人持身份證到人民銀行開具),專業特長或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張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要按照招聘條件分別進行資格審查(含政審),經資格初審后,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下一個程序。
3、考試。
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資格審查合格者,屆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和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三個項目: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遠。體能測試滿分100分。
?。?)筆試。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文化知識、法律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依據體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進入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行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檢查項目和標準》(人事部、公安部人發[2001]74號)。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
5、公示。
將擬選聘人員名單在清苑區公安分局辦公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在體檢、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的名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并列優先遞補的順序為:退役士兵、具有專業特長、學歷高者。
六、人員管理及工資待遇
1、人員管理。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統一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三年。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由清苑區公安分局統一管理、統一訓練、統一使用,分配到交通協管、治安管理、巡特警、看護等崗位工作。日常參照人民警察標準,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定期考核,優勝劣汰。
2、工資待遇
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工資1650元,期滿合格者月基本工資1650元,根據工作表現,發放績效工資300元。警務輔助人員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所需費用由區財政全額保障,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七、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時,均需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凡在規定考試、體檢及其他通知事宜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的應聘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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