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張家口陽原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7人公告
來源:陽原縣人民政府
2019-05-23 15:52:13
張家口英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為陽原縣公安局招聘(補招)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陽原縣公安局因工作需要,補招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以擇優的原則實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崗位數量
共補招17名男性警務輔助人員。
(二)崗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者,可以應聘: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無違法亂紀或刑事犯罪經歷。
3.身心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明顯疤痕,無傳染病,無吸毒史,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高血壓、高血脂、心臟病、身體肥胖癥等。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45周歲以下。
5.具有陽原戶籍,高中以上學歷(退役士兵、持有B本以上駕駛證者優先)。
6.具有2年以上在公安局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黨政紀處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4.本人和家庭成員及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中有被判刑或受過政法機關打擊處理,參加過境內外非法組織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支持參與地下教會或非法活動,練習法輪功或非法信訪、纏訪、鬧訪等問題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公告于2019年5月23日在陽原縣政府門戶網發布,公告時間為7天。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凡符合報名條件者,請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日報名(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陽原縣大學生創業園。
聯系電話:13803131773(趙女士)17717719700(童先生)
3. 報名要求:報名費100元/人。
4. 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報名表兩份(表樣從陽原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zjkyy.gov.cn下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本人頁及戶主頁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版紅底1寸免冠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名字)。
5.報名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收報名費。
符合減免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攜帶以下相關證明:
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其家庭鄉鎮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工作適應能力,應變與自我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與儀表舉止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在陽原縣公安局公示欄內及時公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及政審
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地點:陽原縣醫院二樓體檢科。
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政審,由應聘者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報考人員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以及政審結果,張家口英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陽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張家口英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按有關規定負責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合同期限內。所招聘的人員在合同期內,根據河北省人社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號)規定,按照陽原縣2016年7月1日調整的最低月工資標準1380元支付工資。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上述保險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中代扣)。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者予以辭退。合同期滿,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續簽。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單位指定為張家口英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考試前不設立任何培訓機構,不發放培訓資料,不委托其他機構和個人辦理。
(二)本次招聘崗位為勞務派遣制,不占用地方編制。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或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張家口英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另行研究決定。
張家口英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