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招聘60人公告
來源: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
2019-05-24 10:07:52
和平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編制外護理人員考試公告
根據醫院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護理專業編制外工作人員。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參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并結合醫院崗位特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點擊查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3.具備我院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學歷學位要求、年齡要求(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出生時間在1988年5月23日以后)及其他要求。
4.有工作單位者,需提供所在單位在職證明并注明工作年限。
5.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提交材料
1.報名方式:網絡報名通道將于近日在官網公示,請考生密切關注官網,網絡報名通道將于5月28日零點關閉。
2.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5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審核地點: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學術交流中心302
3.資格審核當日,須本人攜以下報名材料(具體材料須按以下編號排序):
(1).《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編制外)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附件1),下載并如實填寫。在確認信息無誤后,在相應位置簽名(須手寫簽名),一旦確認,不再更改;
(2).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學籍證明;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紅底一寸免冠彩照兩張、電子版一份;
(3).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護士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已就業的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4.所有報名人員在提交材料后進行心理健康測試。
5.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355-3128031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嚴格落實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
資格初審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編制外)辦公室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逐項進行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一旦受理,信息及崗位不予變更。
資格復審由公開招聘工作(編制外)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復審,主要審查所報崗位是否符合招聘計劃的要求。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的資格。
(三)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三個環節,均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內容大綱見附件2。考試總成績=筆試×3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30%,考試總成績合格線60分,有三甲醫院工作經歷者,工作每滿一年總成績加0.5分。
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準考證領取時間及筆試相關事宜在醫院網站公布。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時間為2小時。
2. 面試
面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醫患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風貌等。
面試時間約4分鐘,由自我介紹和答辯兩個環節組成,其中自我介紹2分鐘,答辯2分鐘。自我介紹,主要是個人對自我情況進行介紹,內容體現個人工作能力和素質。考生在自我介紹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透漏個人姓名、畢業院校、實習及工作單位。自我介紹結束后,進入答辯環節,考生任意抽取兩題進行回答,不得要求考官解釋題目。
3.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等,根據護理基本操作技能需要設立相應的考試內容。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醫院統一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醫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在體檢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進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對象,在醫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無異議者,由醫院組織人事科按程序辦理試用期手續。擬錄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查證核實者,取消錄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接通知后15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到醫院報到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由所在科室及護理部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考核合格者由醫院組織人事科按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如未能在試用期滿時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錄用。
八、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對命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等環節嚴格監控。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醫院紀檢、監察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
九、招聘組織領導
為做好本次編制外公開招聘工作,醫院成立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領導組,負責招聘的領導工作。領導組下設公開招聘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招聘的具體工作事宜。
十、咨詢
電話咨詢: 0355-3128031
本公告由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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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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