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烏蘭浩特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30人公告
來源: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05-25 10:11:31
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公告
根據中共興安盟委員會辦公廳、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廳《關于印發盟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綠色通道”實施方案的通知》(辦發〔2017〕30號)和《烏蘭浩特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急需緊缺人才的情況,經興安盟“人才強盟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關于呈報《烏蘭浩特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實施方案》的請示>的批復》(興人才辦發〔2019〕12號),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評估組評估與考察相結合等方式進行。
二、引進人才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人。詳見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一)。
三、引進人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認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同等學歷);
2.截至報名開始日之前,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立案調查的人員;
2.組織或參與邪教組織的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列入編制的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定向招錄培養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公務員;
8.興安盟內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引進人才程序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在烏蘭浩特市“人才強市工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評估、體檢、考察、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的步驟進行。
(一)發布引進人才公告和方案
引進人才公告于2019年5月24日在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烏蘭浩特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烏蘭浩特市官方微信平臺(烏蘭浩特市微分享)、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114室(烏蘭哈達鎮關店村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公樓)。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3日—6月7日(8:30--11:30,14:30--17:30)。
3.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同時進行,應聘人員報名時本人須攜帶材料:
(1)自行下載并用電腦填寫完成后打印的《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登記表》(附件二)一式二份, 本人近期一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粘貼在報名登記表照片處;
(2)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式一份;
(3)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成果證書、專利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4)人事檔案或學籍檔案;
(5)應聘人員屬于盟外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一份;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一份。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類別崗位。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資格審查和評估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信用懲戒等處理。
5.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應具備《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一)所要求的相關條件,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統一發放《評估通知單》。
6.烏市人社局研究決定的有關事宜,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發布。
(三)評估程序
1.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評估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評估具體時間和地點、參加評估的應聘人員名單,通過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另行公布。
3.評估采取現場問答方式進行。
4.應聘人員需用漢語作答。
5.同一個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在同一個評估專家組,并使用同一套評估內容。
6.評估成績。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為70分,低于70分不予引進。評估工作現場打分,評估成績為所有評委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現場向考生公布評估成績。引進人才計劃內末位評估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當場組織總成績并列人員進行再次評估后,確定名次。
7.公示。按照應聘人員評估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確定的進入體檢的考生名單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予以公告,公告時間為7天。
(四)體檢
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體檢不合格的,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崗位可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考察
進入考察的應聘人員名單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發布,由市人社局負責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引進人才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疾觳缓细竦?,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崗位可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的擬引進人才相關信息,在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和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在公示期內,有舉報不符合引進條件的,經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崗位可在該職位參加評估人員范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程序進行遞補。
(七)崗前培訓與聘用
1.引進人才必須服從烏蘭浩特市“人才強市工程”領導小組對崗位的調整。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的,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聘用、進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引進人才實行聘用制度,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4.對引進人才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和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合同聘期為5年,聘用合同期滿,因崗位需要,經本人申請并確能完成崗位職能所要求任務的,可按照有關程序續聘。
6.最低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因工作需要可在本市內調動工作崗位,但不能調出市外。不得報考公務員、其它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才崗位、以及脫產學習。
7.所有擬引進人才應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時間報到上崗,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崗位不再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一)引進人才工作期間,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委負責監督。引進人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引進人才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三)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工作人員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要嚴肅查處。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引進人才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在引進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聯絡而影響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公告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四)咨詢電話:0482-8299681
(五)監督舉報電話:0482-8299129
附件一: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xls
附件二:烏蘭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登記表.doc
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24日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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