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周口沈丘縣招聘高中教師3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教育事業,根據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省貧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豫人社[2017]75號)、周口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周人[2008]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精神為指導,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促進畢業生就業為目標,通過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教、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從事教育工作,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學水平和效益。
二、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師范類本科起點)、全日制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或學歷專業與所報學科相符;
三、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30名,專業和人數是:
語文3人 數學3人 英語6人 物理4人 化學6人 生物3人 政治2人 歷史1人 地理2人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人師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年齡: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規定要求;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已取得沈丘“特崗教師”資格,服務期限不滿的;
5、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崗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本次招聘的原則、范圍對象、崗位、條件、計劃等公告信息均通過沈丘縣教體局網站、縣電視臺、河南大學校園發布。
(二)公開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間:6月1日-2日
報名:金明校區綜合教學樓5105教室
筆試:金明校區綜合教學樓1202教室。
面試:金明校區綜合教學樓5507、6303、6501、6504教室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體局、人社局、編辦抽調人員共同負責。
1、應往屆畢業生: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人員: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教師資格證(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每個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地理、物理學科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達到須達到2:1,其他學科須達到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
4、發放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發放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以閉卷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滿分為100分;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原始分加10分,符合多個條件的,筆試成績最多加10分。報名時須提供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由縣招教領導小組統一審核并于筆試前公示,逾期不提交相關資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印發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面試
確定面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學科崗位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根據筆試成績,教體局人事股以電話形式通知面試人員,并在教育體育局、人社局政務公開欄予以公示。(考生應保持通訊方式的暢通,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凡改變通信方式或經工作人員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棄權。)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內容:現行高中一、二年級教材。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用隨機抽題的辦法,確定試講內容,每人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成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的參加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為主。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檢驗標準及辦法(試行)》(豫教資辦[201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考察,并對檔案材料進行審核。凡有違法違紀記錄、檔案材料造假或不齊全、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檔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擬定聘用人選,報招聘領導組審定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縣教體局、縣人社局和縣行政服務中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12個月。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由縣財政全額供給,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按時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分配原則
1、招聘教師分配到縣城高中。
2、擬聘用人員與教體局、選崗單位簽訂三方就業協議,要求必須在選崗單位服務三年以上,三年內不得調動。
七、紀律要求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程,任何環節發現問題,將取消應聘資格。
教師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招聘工作實行責任制,明確任務,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紀委、監委部門對這項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
咨詢電話:0394-5105606
監督電話:0394-5201234
沈丘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