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市保障住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印發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南府發﹝2006﹞52號)有關規定,以及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寧市2018年事業單位增人計劃批復》(第2018184號)、南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事業編制(控制數)使用計劃函復》(南編辦計函YBJH450100-03-10032-50009-20180227152330)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現將組織考核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單位簡介
南寧市保障住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成立于1995年7月,其前身為南寧市房產物業管理處,是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副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目前,中心內設有行政秘書科、人事教育科、財務科、房屋管理科、房屋修繕科、工程技術科、物業管理科、拆遷安置科、經營管理科等9個科室;下設有興寧、江寧、華東、江南、新陽等5個房管所;主要承擔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負責租賃型保障性住房(含直管公房)的分配及管理;負責銷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購及回購后的管理;負責涉及城建項目保障性住房的征收、動遷、補償安置和私房政策的落實工作。
二、組織考核招聘崗位職數及應聘人員條件
(一)招聘崗位
1、法律事務人員1名
2、綜合辦公室人員2名
(二)基本條件
1、法律事務人員要求:35歲及以下(1983年5月8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類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獲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符合組織考核條件。人事關系在企事業或人事代理機構,具有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身體健康,服從管理,有高度責任心,能堅持正常工作。
2、綜合辦公室人員要求:40歲及以下(1978年5月8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共管理類、哲學類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獲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符合組織考核條件。人事關系在企事業或人事代理機構,具有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身體健康,服從管理,有高度責任心,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組織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布:在南寧市保障住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辦公樓(南寧市新華路16號)和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信息網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報名方法:符合以上招聘條件的應聘者攜帶本人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免冠半身二寸彩照一張,在報名時間內到南寧市保障住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5樓514室人事教育科進行現場資格驗證并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聯系人:李程惠,聯系電話:0771-2813006。有關證件及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證
2、《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免冠半身二寸彩照一張
3、學歷證、學位證。為確保學歷學位信息的真實性,請本人分別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網址:http://www.cdgdc.edu.cn/)進行免費的學歷和學位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面,屆時一并提供。學信網可查詢1991年以來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信息,學位網可查詢2008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中國境內各學位授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程序頒發的各級各類學位證書相關信息。
(四)資格審查:報名材料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后,予以張榜公布。
(五)組織面試:對應聘人員進行結構化面試。
(六)組織考核:對面試合格、確定為考核對象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七)體檢:組織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
(八)公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主管局審批同意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聘用和入編等手續。
附件下載:南寧市保障住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組織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