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93人公告
來源: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05-30 09:57:01
山西省水利廳2019年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省水利廳部分直屬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有關情況簡介
此次招聘的24個事業單位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1個,分別是: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省水資源管理中心、省防汛應急搶險總隊、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省水土保持科學研究所、省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中心、省水土保持項目管理中心、省三門峽庫區管理局、省數字水利中心、省水利技工學校;差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省水利廳機關幼兒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12個,分別是:省禹門口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河道與水庫技術中心、省汾河灌溉管理局、省汾河一壩管理局、省汾河流域管理局、省水資源研究所、省汾河水庫管理局、省汾河二庫管理局、省漳澤水庫管理局、省漳河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省張峰水庫建設管理局、省和川引水樞紐工程建設管理局。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間出生),應往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山西省水利廳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3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省水利廳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采取網絡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1.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19年5月31日9:00至6月4日24: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報考人員應提前準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傳前請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未通過照片處理工具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考生在報名時需在備注欄中注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我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5月31日9:00至6月5日24:00。
資格初審由省水利廳負責。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6月4日24: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6月4日24:00至6月5日24:00期間,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3.網上繳費
時間:2019年5月31日9:00至6月6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4.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因崗位特殊需要,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省水利廳報請省人社廳批準。
5.改報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2019年6月12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6月12日9:00至6月12日18:00,資格初審結果可于2019年6月12日20:00前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6.補報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也未降低開考比例的,可將其轉入一般性崗位,并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公告。
被轉入一般性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將面向社會公開進行補報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3日18:00,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2:00,繳費時間為2019年6月14日18:00前。網上報名期間已完成報名的不得參加補報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轉入的一般性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的,經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補報名之后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不再進行改報,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因崗位特殊需要,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省水利廳報請省人社廳批準。
7.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隨后在網上或現場提交減免手續。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8.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9年6月26日至6月29日
報考人員可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時間:2019年6月29日。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具體的考務組織工作及相關要求詳見省人事考試中心公告。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省水利廳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山西省水利廳網站(http://slt.shanxi.gov.cn/)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身份證、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須說明是否為正式在編人員,通過何種方式何時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幾年。
(2)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所供職單位的社保證明(須社保機構出具)及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出具,須說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本單位工作,以及業務能力、工作表現等)。
(3)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有專業方向要求的崗位,若畢業證書上為一級學科專業名稱,沒有明確專業方向標注,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及教育部同意學院設置一級學科專業的授權相關材料,必要時需提供畢業論文。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考試專欄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
(6)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由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7)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工作在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水利廳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山西省水利廳網站(http://slt.shanxi.gov.cn/)公布。
面試形式: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崗位、省水利廳機關幼兒園專業技術崗位、省水利技工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的面試采用講課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以及講課水平等。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于當天在面試考場外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省水利廳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電話通知后1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進行。如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水利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省水利廳按有關規定將擬聘人選報省人社廳批復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山西省水利廳公開招聘崗位。
六、嚴肅招聘紀律
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省人社廳、省水利廳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省水利廳人事處(筆試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咨詢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0351—4666318、4666281
監督電話:0351—4666093
考務咨詢:0351—7331654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規定及公告執行。
特別提示: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的部分工作崗位地點在野外工地,遠離城市,條件艱苦,交通不便,較為適合男性。考慮到近幾年部分新招聘人員聘用到崗位后,出現不能適應野外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艱苦環境,而主動辭職的情況,特提示考生謹慎報考。
山西省水利廳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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