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張家界桑植縣事業單位招聘271人公告
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外,下同)公開招聘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2014〕70號)等有關規定,桑植縣2019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桑植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h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計劃
桑植縣2019年26個事業單位97個崗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1名。各單位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以及筆試內容及分值、面試方式等詳見《桑植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通過以下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以市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12日至2001年6月12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當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專業審查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執行。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9年5月29日)或高考時應當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考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流程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F場報名及報考資格審查地點為:報考桑植縣教師的考生在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考桑植縣鄉鎮衛生院、縣人民醫院、縣民族中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考生到桑植縣衛生健康局辦公樓5樓會議室報名,報考桑植縣鄉鎮事業站所的考生到縣人社局5樓518辦公室報名,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在各招聘單位人事股報名。
報考人員若對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有疑問的,可直接咨詢各招聘單位人事股。各招聘單位聯系人及電話號碼詳見《桑植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單位聯系方式》(附件4)
2.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六、周日正常報名)。
3.報名流程
考生本人現場領取《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附件3)→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2張,其中一張粘貼于報名表“相片”處,另一張背面寫上報名號和姓名后上交報名工作人員)→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及報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證件資料,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二)報名要求
1.報考桑植縣城鎮初中學校、桑植縣城鎮小學、桑植縣農村初中學校、桑植縣農村小學的考生報名時只需填報到具體招聘崗位,不需填報到具體招聘學校,待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進入體檢對象的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在縣教育局提供的《桑植縣2019年教師招聘崗位明細表》中選擇招聘學校,選擇具體招聘學校后如有放棄者,在本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2.報考桑植縣鄉鎮衛生院崗位的考生報名時,只需填報到具體崗位,不需填報到具體招聘衛生院,待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進入體檢對象的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在縣衛生健康局提供的《桑植縣鄉鎮衛生院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明細表》中選擇招聘的鄉鎮衛生院,選擇具體招聘衛生院后如有放棄者,在本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3.報考桑植縣鄉鎮事業站所的考生報名時只需填報到具體崗位,不需填報到具體招聘站所,待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進入體檢對象的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在縣人社局提供的《桑植縣2019年鄉鎮事業站所崗位明細表》中選擇具體招聘事業站所,選擇具體招聘事業站所后如有放棄者,在本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崗位的報考職位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不得隨意棄考。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各種證件、證明、材料及填寫的信息等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及注意事項
1.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應當成立3人以上的審查小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招聘公告確定的崗位招聘條件進行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認真查驗核實報考人員有關證書、證明等原件(應當復印存檔),并由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簽署明確的資格審查意見。未按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或隨意放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現場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戶口本(限戶籍崗位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已向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人員,應提交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受理證明,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四)筆試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中桑植縣城鎮初中學校、桑植縣農村初中學校所列崗位開考比例可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五)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報名成功的考生需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各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憑個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
六、考試方式、內容、時間和地點
桑植縣融媒體中心播音員崗位的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發布公告),其它招聘崗位均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與分值:各招聘崗位筆試內容與分值詳見(附件1)。
2.筆試時間: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桑植縣內設置考場,考生應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其中桑植縣城鎮初中學校、桑植縣農村初中學校所列崗位實際參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可根據降低開考比例實際情況適當降低),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經核減招聘計劃后,仍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置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各招聘崗位具體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面試分值為100分。
3.面試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崗位,由縣人社局聯合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報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規定的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社局批準,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簽字的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桑植縣融媒體中心播音員崗位直接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并按加試實際得分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桑植縣融媒體中心播音員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的招聘崗位,設置60分為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最低面試分數或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3.體檢醫院及標準。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應當出具體檢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選。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2.考察組織實施。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3.考察重點及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疾鞈斀M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填寫《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附件5)。
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不予聘用;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對原已就業的應聘人員,在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的學歷證、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身份證等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縣人社局審查。
經縣人社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應當在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或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確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填寫《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附件6)和《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附件7),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
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招聘單位應在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杜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sangzhi.zjj.gov.cn/c3824/)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報考服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桑植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44—6222854
(二)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744—6246007
十一、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9〕1號和張人社發〔2014〕70號執行。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次公開招聘政策由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桑植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與職位表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