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包頭師范學院人才引進65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快學科、專業建設,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提升學校辦學水平、辦學層次。經學校研究,并報請包頭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批復,現面向社會引進一批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
一、引進計劃
2019年引進事業編制博士專任教師20人,報名、考核工作全年持續進行,通過包頭市博士綠色通道引進;引進事業編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任教師45人。
詳細崗位計劃見附件。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197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學歷學位
1、學歷學位要求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起點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或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國外博士、碩士學歷學位研究生。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
2、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音體美類專業、學科與課程教學論各方向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各方向專業屬于緊缺專業,對畢業院校不做要求;其他專業要求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屬于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雙一流”高校,或屬于原“985”、“211”高校、國家級科研院所,或屬于2019年度QS世界大學前1000位的海外大學。
3、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在本次引進范圍: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人才引進按發布人才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考核、體檢及考察、公示、辦理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包頭黨建網(www.btdj.gov.cn)、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baotou.gov.cn)和包頭師范學院網站(www.bttc.cn)發布引進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二)報名
1、報名工作統一在網上進行,博士研究生學歷應聘人員全年隨時投遞簡歷至招聘郵箱:rcb@bttc.edu.cn,參加本次人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登錄報名系統報名;碩士研究生學歷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報名。
2、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用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3、報名網址:
http://222.74.42.203:88/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2&cms_chl_no=50&menuType=0&chl_id=50
4、報名時間:2019年5月31日8:00—6月9日17:00。
5、報名時,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人才引進公告和崗位計劃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引進條件;報名與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面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應聘期間必須暢通,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應聘的,責任自負)。不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者,將不予審核通過。
(二)資格審查
1、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工作組進行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按照《包頭師范學院2019年人才引進崗位計劃表》上明確的崗位資格條件審查把關。國外院校畢業的專業須與公布專業相近,具體由我校相關專家組認定。
2、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包頭師范學院人事處資格復審:
(1)身份證原件。
(2)本、碩、博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驗證報告(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學歷驗證并打印報告)。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
(4)《包頭市2019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
(5)準考證(登錄報名網站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
(6)黨員證明材料。
(7)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企業職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3、資格審核重點查驗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三)開考比例及計劃調整
2019年人才引進工作對開考比例不做要求。核減崗位和取消崗位,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包頭師范學院網站及時公布。
(四)考試
1、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包括試講和專業技能考核。
2、試講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現場應變能力。
(1)碩士研究生應聘人員試講內容為專業知識方面的試講。
(2)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試講內容為講解本人博士論文或科研課題。
3、專業技能考核方式根據專業需求而設置。以下專業崗位應聘需加試技能考核:音樂與舞蹈學(舞蹈創編、舞蹈學、雙排鍵、音樂理論);體育學(游泳、體操、田徑田賽);美術學(書法);設計學(視覺傳達);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4、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排名、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如同一崗位全部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都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5、面試成績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依據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因成績并列不能確定的,將組織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包頭師范學院網站及時公布。
6、計分辦法
(1)碩士畢業生總成績=面試成績(試講+技能考核)
(2)博士畢業生總成績=面試成績(博士論文講解)
(3)分專業面試計分辦法如下:
①不涉及技能考核專業的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
現場給題,60分鐘備課,試講20分鐘,滿分100分。
②音樂與舞蹈學(舞蹈創編、舞蹈學、雙排鍵、音樂理論)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技能考核成績×50%
③體育學(游泳、體操、田徑田賽)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30%+技能考核成績×70%
④美術學(書法)、設計學(視覺傳達)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技能考核成績×50%
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崗位: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70%+技能考核成績×30%
7、考試管理
⑴面試設立各專業考官組。各考官組由7名專家組成,其中校內專家3人,校外專家4人。
⑵面試使用標準化考場,設有獨立的候考室、備課室、試講室、候分室。
⑶學校組織專家進行命題、面試,專家須遵守保密制度,簽訂保密協議。
⑷考試全程進行錄像,資料長期保存。
⑸考試結束后,對應聘人員的各類試卷、《考官評分表》、《應聘人員成績匯總表》、面試資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檔(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
2、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3、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將考察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以及體檢情況,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包頭師范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結束后,按照管理權限辦理用編和人事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經查實確有問題者,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2019年應屆畢業未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在人才引進工作聘用通知下發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監督
在包頭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紀監機關對人才引進工作進行監督。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人才引進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遞補、聘用等事項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師范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要求攜帶規定材料,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節引進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者視為主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環節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包頭師范學院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人才引進無關。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頭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2-6193031
聯系人:馬老師;
監督電話:0472-619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