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哈爾濱理工大學引進人才98人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黑龍江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2011〕68號)和《關于全面下放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66號)等相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國內外引進教學、科研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學校簡介詳見哈爾濱理工大學主頁(www.hrbust.edu.cn)。
二、引進人才類型
(一)杰出人才,入選條件及有關待遇詳見附件1。
(二)領軍人才,入選條件及有關待遇詳見附件1。
(三)骨干人才,入選條件及有關待遇詳見附件1。
(四)優秀博士研究生(A、B、C三類),入選具體要求按照崗位需求條件執行,有關待遇詳見附件1。
三、引進人才需求
詳見《哈爾濱理工大學2019年引進人才需求表》(附件2)。
四、引進人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養和文化素質。
(二)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安排,有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和創新精神,樂于為哈爾濱理工大學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貢獻。
(三)應聘人員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并獲學士學位且畢業院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專升本生、特長生)。碩士、博士學歷為全日制統招研究生。畢業于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的應聘人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應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時間),有特殊年齡要求的崗位具體見招聘條件,B類及以上的優秀博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五)應聘人員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取消擬聘用資格,按自動放棄處理。
(六)應聘人員須服從學校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七)依法依規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參加應聘。
五、引進人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高層次人才和優秀博士研究生全年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
(1)電子郵件報名。
報名電子郵箱為 hlgbm@hrbust.edu.cn
(2)招聘會報名。接受招聘會現場報名。
3.報名提交材料
(1)《哈爾濱理工大學引進人才報名表》(附件3);
(2)《哈爾濱理工大學引進人才思想政治鑒定表》(附件4);
(3)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4)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2019屆畢業生應提供由畢業院校出具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及研究方向的證明;
(5)《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高考錄取三聯單)復印件(可在本科畢業院校的檔案館、招生或教務部門查詢,僅復印本人所在頁),必須復印完整清晰并加蓋公章;
(6)各類證書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錄論文需提供檢索證明,明確標注中科院JCR大類分區;科研項目需提供立項通知書及證明個人參與名次的相關材料;
(7)應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一并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標明為“單位+崗位+姓名”(如:計算機學院+計算機專業教師+姓名)。
(二)資格審查
人事處和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回復。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現場確認時間由學校工作人員通知,現場確認地點為哈爾濱理工大學(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2號)教學主樓E區0415室。
2.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請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按照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報名提交材料”的順序將確認材料排序。
4.現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哈爾濱理工大學引進人才報名表》《哈爾濱理工大學引進人才思想政治鑒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復印件存檔備查,不予退還。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地點等情況由學校工作人員通知。
2.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和實踐操作等考核方式。考試前應參加心理測試。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五)體檢
應聘人員到三級甲等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審批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報學校審批確定擬聘用人員,高層次人才由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優秀博士研究生由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哈爾濱理工大學網站(主頁“服務導航—人才招聘”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
(九)公示期滿無異議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入職有關手續。
六、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校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聘用人員服務期不低于5年,簽訂人才聘用合同的按合同執行。
(三)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可面議。
七、有關說明
(一)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學校正式聘用;試用期間經考察不能勝任聘用崗位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聘用人員來校后須從事一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應聘人員需對個人提交的材料、信息等情況負責。擬聘用人員凡提供的材料不實,或在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則或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451-86390189
聯系人:朱老師、陳老師
電子郵箱:hlgbm@hrbust.edu.cn
九、本公告由哈爾濱理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