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長沙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是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直屬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全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指導、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和保障金征繳組織管理、盲人醫療按摩行業管理等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中央省市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需要,經市殘聯黨組研究,并經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殘疾人工作人員公開選調1名文字綜合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等7部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意見》(殘聯發〔2013〕11號)、《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省政府令第273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促使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的優秀殘疾人工作者脫穎而出,努力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者干部隊伍。
二、選調原則
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人崗相適、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原則。
三、選調崗位及人數
長沙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文字綜合崗位1名
四、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實施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殘疾人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具有不影響正常獨立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對照《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2011年第2號公告),適宜肢體殘疾3-4級、視力殘疾3-4級、言語殘疾1-4級、聽力殘疾1-4級(最終錄用以體檢結果為準);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甘于奉獻;
3.熱愛文字工作,文字綜合能力較強;
4.具備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38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殘疾人工作經驗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滿2年以上,且在現工作職位或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在新提拔的崗位任滿1年。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和服務年限時間計算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方網站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0日- 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地點:長沙市芙蓉區八一路239號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301辦公室。
3.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報考登記表》;
②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三)資格初審
由市殘聯辦公室(人事處)負責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節如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并向有關單位部門進行反映。
(四)筆試
1.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總分100分,主要內容為撰寫綜合性材料。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報請主管部門和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選調計劃。
2.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一周后考生可通過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方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五)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方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的審批表,事業編制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事業編制身份的證明材料;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方網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為采取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當場公布。
(七)綜合成績與排名
考試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其中筆試、考核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考核成績×50%=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名。
在筆試和考核階段,如有考生放棄,按相應成績依次遞補。
(八)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1名體檢對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公告將在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網上予以公布。
2.體檢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3.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
(九)考察
1.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對象名單將在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網上予以公布。
2.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進行。
3.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重點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其"三齡兩歷一身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違法違紀等情況。
4.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
(十)公示與試用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由市殘聯黨組會議確定擬調對象,并在長沙市人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由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擬錄取批復,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選調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對符合調動資格條件的,辦理調動手續,不符合的,由選調單位將所呈報的材料退回原單位。
(十一)調動。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考試選調文字綜合工作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和監督,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具體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殘聯辦公室(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731-85133280。
監督電話:0731-84907975
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