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臨汾永和縣醫療集團自主招聘公告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精神,結合永和縣醫療集團業務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自主招聘82名醫、技、護、藥、財務管理、醫院管理、計算機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熱愛本職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身體健康,能適應應聘崗位的要求;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在縣人社局、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2019年7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在人才招聘大會現場報名和在永和縣醫療集團人民醫院辦公室現場報名。
4、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
永和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xyh.gov.cn/)。
5、由招聘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實填寫《2019年縣級醫療集團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名資格。因信息填報有誤,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6、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招聘崗位。
7、報名所需有效證件和材料:畢業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檔案(或各地人才中心、人才市場存檔手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專業認證書。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所提供的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其他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
(6)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7)曾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8)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報考。
(9)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審查以最后復審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臨床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成績需達到規定的合格線。考試分筆試(100分)、臨床技能考核(100分)二部分(所占比例為60%;40%)。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成績加技能考核總成績不低于120分。筆試內容為醫療、護理、醫技等崗位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專業測試,計算機管理、財務管理、醫院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按照人事考試規范化的要求。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間另行通知),考場、考號隨機編排。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臨床技能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命題和閱卷:由縣醫療集團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筆試結束后如有異常情況將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雷同卷甄別。
(三)體檢
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以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在招聘工作領導組的指導監督下,由醫療集團組織實施。
(四)考察
考察方案在縣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醫療集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公室),在縣人社局、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的指導下負責制定、組織實施。
1、考察對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2、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2019年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永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審核有問題者,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以上各環節形成的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報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 被聘用人員享受工資福利待遇按山西省最底保障工資待遇,給予交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外地單身人員車補補貼每月150元。
4、被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2.招聘前有違法犯罪、隱瞞不報的;
3.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規定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5.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未盡事宜由院招聘辦公室負責解釋。
永和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