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莆田生態環境局招聘環保協管員4人公告
來源:莆田市生態環境局
2019-05-31 15:08:42
莆田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招聘環保協管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生態環境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環保協管員,協助開展環境執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一)招聘職位:莆田市環境執法支隊、污染源普查辦公室環保協管員;
(二)招聘名額:4人。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35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5月28日之后出生);
(六)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七)符合《莆田市生態環境局環保協管員崗位一覽表》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三、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招考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考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9日至6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莆田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莆田市政府1號樓121室);
3.每個考生只準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莆田市生態環境局招聘環保協管員報名表》;
(2)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證明),兩寸免冠彩照2張。
5.資格初審。莆田市生態環境局對報名人員資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者,2019年6月14日前通過莆田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http://www.ptepb.gov.cn/)的公告公示欄發布。
(二)面試
審查合格后電話或短信通知報名者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資格復審、考察與公示
體檢由莆田市生態環境局統一組織到相關醫院進行。具有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按照莆田市公務員體檢項目、合格標準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自行交付。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莆田市生態環境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察。資格復審和考察期間,須由考生提供本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原單位同意解聘證明(已就業的考生)、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下載的學位查詢結果、省內“雙學歷”、“雙專業”考生須在省教育廳網站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歷雙專業”查詢認證等材料。資格復審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莆田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http://www.ptepb.gov.cn/)公示7天。
在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公示等任一環節中因考生放棄或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時,即在報考該崗位面試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通過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確定擬聘人員。
(四)聘用
經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及公示合格的人員,采取勞務派遣形式由勞務派遣公司與之簽訂合同,日常管理由市環境執法支隊、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負責。
(五)合同簽訂
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決定是否續聘。
(六)工資待遇
試用期工資標準為2600元/月(含“五險一金”費用);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本科3100元/月(含“五險一金”費用)、碩士研究生3400元/月(含“五險一金”費用),出差下鄉補貼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體檢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現場報名及審核,需由本人自行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辦。
(三)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過莆田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http://www.ptepb.gov.cn/)發布。報考人員應根據招錄工作安排,及時登陸網站查閱有關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有效,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報考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六)本公告解釋權屬莆田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人:黃志涵
咨詢電話:2688958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附件:
莆田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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