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警察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10人公告
山西警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培養公安、政法專門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學院位于太原市清徐縣清東路教育園區。
為健全和完善學院用人遴選機制,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和《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教學工作實際和發展需要,決定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突出重點、突出高端、優中選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
(七)具備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收應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3.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4.曾受過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5.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6.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7.本人有6個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學經歷、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
8.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楚,檔案難以準確認定的;
9.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對象及要求
我院引進的人才僅適用于從事教師崗位人員,本次招聘的專業不限(注:按照學院師資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優先考慮緊缺、急需專業),計劃數10人。
(一)第一層次(長期引進)
高校“1331”領軍人才。
(二)第二層次(長期引進)
大學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第三層次(本次引進)
博士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數量、條件等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可登錄山西省公安廳審批服務“一網通一次辦”平臺(https://gat.shanxi.gov.cn/)、山西警察學院網站(http://www.sxpc.edu.cn/)、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開招聘專欄(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查詢。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應聘材料接受郵箱為:sxjyrlzyc@163.com。應聘者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姓名+性別+學科(專業)+畢業年份+博士畢業院校名稱,郵件內容應包含《山西警察學院2019年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個人信息匯總表》、現場資格確認復審時所應提交的材料及證件的電子版。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18:00。
學院收到郵件后擇優初審,通過初審的應聘者,將通知本人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及面試的時間、地點等信息;未通過初審的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及考核
資格審查及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學院后續公告。
1、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按順序裝訂)
①《山西警察學院2019年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請正反面打印于一頁A4紙上)
②本人身份證、博士研究生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2019年應屆畢業生如沒有領取畢業證、學位證者,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及成績單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歷、學位證明須注明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已畢業的留學人員還應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③個人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等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④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2、考核
學院組成5人及以上專家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以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為主。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考核結束當天,在學院網站公布成績。
(四)體檢、考察
體檢人員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經本人申請,須經學院同意,到指定的另一醫療機構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中的有關要求進行。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和山西省公安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學院人力資源處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手續辦理中或聘用后,如發現應聘人員有違法違紀、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由于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責任自負。
五、引進人才待遇
(一)高校“1331”領軍人才
根據具體情況,相關待遇采取“一人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協商解決。
(二)大學教授
1.安家費50萬元,上崗后一次性發放。
2.科研啟動費,理工科50萬元,文科30萬元。
3.享受相應的院內崗位績效。
(三)博士畢業生
1.安家費20萬元,上崗后一次性發放。
2.科研啟動費,工科20萬元,理科10萬元,文科10萬元。
3.享受院內崗位績效。前兩年具有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者可享受教授級院內崗位績效,無專業技術職務者可享受副教授級院內崗位績效。第三年開始根據本人評聘的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相應的崗位績效。
六、后續管理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山西警察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七、紀律工作
(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程序,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公開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廳、省公安廳、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351-7676036,山西省公安廳0351-3659105,山西警察學院監察室0351-2953632。
八、聯系方式
山西警察學院人力資源處
聯 系 人:李老師 符老師
咨詢電話:0351—2953650 2953651
學校網址:http://www.sxpc.edu.cn
學校地址:太原市清徐縣清東路西北坊段799號
報名后請大家關注山西警察學院網站,隨后將公布初選后的入選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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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學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