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科技大學輔導員招聘10人公告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10人,現將招聘公告發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2017(2017年6月1日以后畢業)、2018和2019年(2019年7月31日前畢業)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碩士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
6.應聘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要求應聘人員為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有學生干部任職經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見下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科技大學網站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考生填寫《河南科技大學輔導員公開招聘報名審核表》,將報名審核表和個人簡歷發送到指定郵箱(hkdzp@haust.edu.cn)進行報名(郵件主題“姓名_學位_應聘輔導員崗1或2/3”),報名時間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招聘工作中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我校人事處網站相關信息。若本人不及時閱讀相關信息,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現場資格審查時,請應聘人員按學校要求攜帶《河南科技大學輔導員公開招聘報名審核表》(粘貼照片)、本人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參加資格確認(2019屆畢業生攜帶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應聘人員還需提供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和擔任學生干部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為輔導員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及排名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筆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要達到1:3以上,未達到該比例的崗位,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
2.面試(演講和答辯)。面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內容為輔導員崗位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面試方式采取個人演講和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到場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英語專業應聘進入1:1的人員,體檢前加試口語面試,第一名面試通過者進入體檢環節,口語面試不合格者,后序人員遞補面試。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情況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五)確定聘用人員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我校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即確定為聘用人員,由學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1.用人方式。博士研究生納入河南省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碩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學校與人事代理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工資及社保待遇。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五、其他說明
1.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監督電話:0379-64231971(河南科技大學紀委、監察處)
2.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若需咨詢,請直接與學校人事處聯系。
聯系方式:0379-64231760
電子郵箱:hkdzp@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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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學生處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