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選調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面向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崗位
選調工作人員10名,崗位:樟樹市環境監察大隊。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江西省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干部。
(二)崗位條件
1.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及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制藥工程、材料化學專業或從事環保工作3年以上。
2.學歷: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3年以上(2016年5月以前參加工作)
5.其他條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樟樹市戶籍或配偶是在樟樹市工作的人員優先。
(三)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4.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單位明確表示不同意報考的。
4.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
5.未滿試用期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1.時間:2019年6月12日至6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點:樟樹市杏佛路(銀河假日酒店旁邊),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辦公室(410室),聯系電話:0795-7161525
3.要求:
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a、報名表一式兩份,請報考人員下載填寫《樟樹市面向省內公開選調市直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上須由所在單位及人社局(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同意報考;
b、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c、攜帶本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及人社局下發的聘用文件復印件(需蓋章與原件一致)等材料,若有主管部門證明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書面材料一并提供。
d、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e、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
樟樹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資格審查,對符合選調資格的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
(三)領取面試準考證
1.時間:2019年 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點:樟樹市杏佛路(銀河假日酒店旁邊),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辦公室(410室),聯系電話:0795-7161525
四、考試
1.考試方式:面試
2.考試時間:2019年6月28日
3.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選調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
2.考察包括核實本人檔案、身份、進入單位渠道、計劃生育、在編在崗情況、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內容,考察中還要對選調資格進行審查。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六、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
按照報考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
八、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對擬選調人員在樟樹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的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九、其他
1.選調人員到樟樹市工作之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的協議。
2.本次選調方案由樟樹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樟樹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