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唐山市豐南區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人公告
來源:唐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2019-06-10 10:49:23
唐山市豐南區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適應我區經濟發展的需要,維護社會穩定,推動豐南公安工作發展,經批準,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人,其中榮大警務站協勤30人、惠豐湖警務站協勤20人,全部為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2、截止2019年5月31日,本人具有唐山市常住戶籍,18—35周歲(1984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
3、具有高中(含職高、中專或技校)以上學歷。
4、凈身高170cm以上,體重不高于標準體重(身高-110)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15%。
5、全身不得有反動、黃色、暴力圖案和符號紋身,身體顯著部位不得有紋身。
6、具有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
7、同等條件下退役軍人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曾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道德敗壞,有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7、有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癲癇病史、心腦血管病等不適宜參加警務工作情形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分報名與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政審與體檢、公示與聘用五個環節。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時間: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地點:豐南區公安局(正苑大街11號)418房間。
3、報名與資格審查提供的證件:
①身份證:報考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戶口本: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③學歷證明:國家承認學歷的最高學歷畢業證, 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名的出具學校證明;
④退出現役證:以退役軍人身份報名的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
資格審查通過后,填寫《報名備案表》,提交以上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交后不退,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現場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得委托或代理,自帶碳素筆。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標準參照《河北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鍛煉達標標準>實施細則》執行,設1000米跑步和立定跳遠兩個項目,每項滿分100分,總分200分。立定跳遠測試2次,取最好成績;1000米跑測試1次。單項成績低于30分的為不達標,不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試評分標準見附件)。
報考人持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比例內末位體能測試成績如出現并列,根據跑步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
體能測試成績、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在體能測試結束后在豐南區公安局一樓進行公示。
進入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當場打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進入下一環節。
(四)政審與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初選人員。比例內末位面試成績如出現并列,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初選人員,如再次出現并列,根據跑步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
面試成績、進入政審與體檢環節人員及相關事項在面試結束后在豐南區公安局一樓進行公示。
對初選人員政審。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政審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對政審合格人員組織統一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豐南區公安局一樓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由區公安局委托區勞務派遣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有異議的,經調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履行聘用手續,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告知其本人不予聘用。
四、工資待遇及社會保險
對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執行區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第一年執行唐山市最低工資標準,即1650元/月;工作滿一年,經考核合格的,續簽合同,工資執行唐山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40%。為聘用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在工資中予以代扣代繳。資金由區財政保障。
五、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上崗的,予以清退,并依法追回發放的工資和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等各個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四)報名咨詢電話:2535131。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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