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7人簡章
2019年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為適應文體和旅游事業發展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 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4.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 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職位對戶籍(生源地)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6. 2018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2019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7. 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6月24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實計算,如2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7年6月24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崗位分為高層次人才崗位和一般工作人員崗位(詳見附件1、附件2)。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址:江蘇省太倉市圖書館一樓大廳(江蘇省太倉市上海東路100號,215400),聯系電話:0512—53522802。
2. 報名時間:2019年6月22日—6月24日9:00-16:00。
3. 報名要求:填寫《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并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必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4. 資格初審:現場報名時直接進行資格初審,《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5.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6. 本次招聘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3:1,資格初審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五、相關事項
1. 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3.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六、筆試
1. 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筆試環節,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2.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 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5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考試的人選,不足5: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專業考試的人選。
4. 筆試成績在中國太倉網(http://www.taicang.gov.cn)上公布。
七、資格復審
1.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經筆試成績查詢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有關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 資格復審程序。考生到指定地點(另行通知)報到,并持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全部獲獎證書等原件進行資格復審,所有證明材料必須與報名信息相符。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現場發放《專業考試通知書》。
八、專業考試
1. 專業考試內容。專業考試根據應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專業能力現場測試。成績為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2. 專業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專業考試通知書》。考生應攜帶《專業考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 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發放《面試通知書》。
4. 考試結果在中國太倉網(http://www.taicang.gov.cn)上公布。
九、面試
1. 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成績為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 總成績計算。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上,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是:筆試成績占30%,專業考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2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高層次人才崗位以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當天,在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2寸照片一張,領取體檢通知并填寫體檢表。
十、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專業考試成績分高者)。
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以《體檢通知》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十一、資格復查和考察(政審)
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政審(考察)合格后在中國太倉網(http://www.taicang.gov.cn )公示7個工作日。
十二、錄取和聘用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市紀檢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0512-53890063。
十四、本《簡章》由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2—53522802。
附件1: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附件2: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3: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