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中山市委統戰部招聘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
2019-06-12 09:22:29
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中山市僑刊社為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采編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 報名時間:2019年6月24—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點: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辦公室(中山市東區松苑路1號市委大樓805室);聯系電話:0760—88238166,聯系人:龐小姐,鐘先生;
2. 投訴電話:0760—88360881。
(二)報名要求
1. 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 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
3. 報考人員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人事主管部門同意。
5. 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6. 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7.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1)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2)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3)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或勞動合同等原件和復印件;(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8. 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 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除需提交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交委托書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為2019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于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東區松苑路1號市委大樓805室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可憑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 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 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網站上公布。
4. 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選,由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4)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是參加本次考試的唯一憑證。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負責解釋。
附件:1-3下載
1.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中共中山市委統戰部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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